黨團協商爆衝突!柯建銘疑「個案解套、道德風險」 黃國昌:你說錯了啦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黃國昌出席黨團協商「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黃國昌出席黨團協商「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11日)針對《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進行黨團協商,對於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修正動議「洗錢財務或財產上利益一億元以上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質疑可能會有個案解套、道德風險問題,而黃國昌則反擊「現在討論的是修正動議,根本不存在你說的問題」,兩人為此吵起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月初審通過「打詐新四法」中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幣商納入管制。未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否則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罰500萬元。此外,國外幣商也要落地並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才能提供服務,全案交由黨團協商。

針對洗錢定義,初審通過條文有4種行為,包括: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的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的特定犯罪所得;使用自己的特定犯罪所得與他人進行交易。若違反上述規定洗錢,本次修法也提高相對應刑責,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其洗錢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未達1億元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若冒名、以假名等不實資訊向金融機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申請開立帳戶、帳號;或以不正方法取得、使用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的帳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申請的帳號,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下午繼續針對《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進行黨團協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針對一億以上重大洗錢行為,在這次修法當中,只加了最低刑度是1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來全部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加最低刑度,但這次改,按照不同金額,等於是在法條結構上分為兩級。

黃國昌說,一億以下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一億以上,若現在修正,只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實上對於這種重大洗錢行為,罰則是無法產生足夠與其罪責相應的刑法。這次打詐專法中,有加重一億以上,民眾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是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感謝各黨團支持,在委員會審查時就通過。然而,這次有關打詐幾個法律中,針對詐欺行為直接拉一億以上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無刑度更動,可能無法遏止重大洗錢行為,所以他們建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法官量刑從來不是從中間值開始,美國在量刑則是從中間值開始。

黃國昌認為,如果涉及較重洗錢案,其實可以拉到10年,但他也可以理解,大家認為拉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會誤傷無辜,但老實講沒什麼人有財力可以洗到一億。因此,他在此提出折衷方案,就是在打詐專法時,針對詐欺行為,以犯罪組織去做重大詐欺行為時,採納他們建議在44條部分加重期限。另一個可能方向是,在本來討論19條地方,一億以上維持現在法務部認為比較好的,也就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好了,但對犯罪組織首腦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今天修出來的東西,是不是整個金額來計算一億以上?今天最大重點就在這裡,犯罪所得一億,但我們這邊是金額超過一億,但不會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判緩刑的機會。且早上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也說,要用到一億至少要一百次,那現在就有道德風險,我們改這樣是要做什麼?一億以下都要放掉嗎?可能有個案解套問題,極大道德風險,要小心。」

不過,黃國昌回應,「現在討論的是修正動議,根本不存在柯建銘說的問題,上次在委員會審查時候討論過,法務部解釋,我們就把用語弄一致,現在坐在這討論的就跟法務部文字完全一樣,在這樣情況之下,怎麼又胡亂扯個案解套、道德風險?根本就不存在這個問題。」柯建銘則認為,「法務部和你的完全不一樣啊!」黃國昌則說,「你看一下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柯建銘又回「你先看一下條文啦!不一樣就不一樣!法務部是財務所得,你這是犯罪所得」,黃國昌則反擊「沒有!我上面不是寫犯罪所得,今天討論的早就提出來了,是洗錢的財務或財產上利益,你說錯了啦!」

此時,柯建銘則表示「你這犯罪所得一億嘛!」黃國昌又解釋「不是,今天上午交出來的版本,上次在委員會協商已經討論過了,法務部解釋過了,所以不存在柯建銘說的事情,這件事很重要,必須要說清楚,先確認基礎事實再討論。」柯建銘回,「對不起,我沒看到你修正版本。」

經過一陣討論後,法務部次長黃世杰表示,要增加黃國昌提出來的第三項,經比對後發現該條文會與目前組織犯罪條例一樣,刑度也差不多,只差罰金與但書沒有寫上去而已,一樣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就變成是否有需要這樣做,法務部尊重大院對於一億元以上部分決定。

最後,在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黨團協商結果時,柯建銘認為有共識,提議把黃國昌提案放進來;黃國昌對此表示,自己在最後發言時已經表態「維持修正動議,一億以上就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柯建銘則說「我們放進來啊!可以啊,大家都說好、沒意見,現在你又回來說一定要這樣,不能這樣」。此時,韓國瑜點名黃珊珊說「你有意見嗎?」黃珊珊則說「把這文字入法就好啦!」韓國瑜則打趣道「今天是黃氏宗親會,全部姓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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