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東縣府放寬申請資格最高補助二十萬元

臺東縣政府為鼓勵綠能發電,一一一年度編列六00萬元辦理「補助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即日起開放向他人租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申請至九月三十日止,最高補助二十萬,縣府將依申請補助案收件之順序審查至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

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為鼓勵臺東全民參與綠能發電,凡是設置於臺東縣轄區內之合法私有建築物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於一0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取得權責機關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依發文日為準)之設置者,得備齊相關文件向縣府財經處綠能推動辦公室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

此一計畫經公告開放向他人租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申請後,仍以申請者為建物所有權人並為設籍於臺東縣之縣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臺東縣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優先受補助。

財經處長章正文說出,今年度補助款放寬後的額度尚有新臺幣4,113,152元整,預算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詳情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便民服務下載表單或電洽縣府財經處綠能推動辦公室黃小姐,電話089-343512或089-3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