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深海魚怪」遭前男友提告 黑澀會美眉薔薔被判不起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黑澀會美眉的成員之一薔薔,與前男友官司不斷,薔薔前年7月因在臉書貼文表示:「我卻因深海魚怪的糾纏變現行犯」,遭鄭姓前男友控告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16日認為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薔薔。

薔薔先前曾因潛入前男友家中刪除私密照雖判無罪,又被前男友爆出涉吸毒案件,家人曾說薔薔「很乖,不會去吸毒」,2人分手後不斷互告對方。

前年7月時,薔薔收到法院傳票,心情不佳,在自己的臉書貼文:「我卻因深海魚怪的糾纏變現行犯,情人節隔天還要出人生第一場刑事庭。」

被前男友看到,因此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士林地檢署認為,薔薔的貼文是前年7月發表,而鄭男去年10月才提告,已過了6個月告訴期,因此不起訴薔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