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論壇】​漁產品食安問題之探討

​【食安論壇】​漁產品食安問題之探討

[nop]一、前言 食安問題牽涉層面極為廣泛,影響深遠包括 維護國人健康及有效減少健保支出,穩定農漁產品價格,確保農漁民收入,永續資源與農漁業發展以及確保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nop] 為重建國人對政府維護食安的信心,當務之急必須成立事權統一的機構,建議未來農業部專責並統籌食安相關業務,另配合法令修正,讓政府各部門無相互卸責之藉口。此外行政院應成立食安委員會,協調並督促各相關部會全力推動食安工作。為明確釐清責任歸屬,亟待建立責任制農漁業,產製儲銷各層次相關業者均應負起法律與社會責任。 二、漁產品食安問題之探討 (一)、漁產品食用安全維護 供應優質水產品,確保水產品之安定供給,保障國人食用水產品之衛生與安全,是漁業人應有的責任與義務。為了讓民眾放心食用漁產品,漁產品無論是海洋捕撈或是水產養殖,從生鮮活跳經一連串的處裡、加工或運輸直到消費者享用那一刻,保持水產品最可能的新鮮衛生與品質,是漁業從業人與關聯業者應負的責任;就以水產養殖而言,從種苗生產與選擇、飼料與水質管理、魚病防治,收獲後處理以及加工運銷,直到消費者食用,均有賴業者用心經營,也惟有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產品才能贏得社會大眾的支持與信賴,魚食文化才得以延續。 另外我國養殖漁業已有長久之發展歷史,多呈區域整體性發展,在過度集約養殖的結果,環境惡化及養殖物病變等情況時有所聞,加上不當之用藥及飼料管理,產生漁產品品質衛生受到質疑。養殖業在環境條件及飼料使用不當之狀況,最近產生的石斑魚含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等藥物殘留,使消費者對養殖漁產品疑慮加深,間接導致經營雪上加霜。 (二)、水產飼料及用藥不當,漁產品上市檢驗不足,消費者失去信心 由於養殖用藥管制不當及用藥常識不足,加上水產品上市檢驗及食用安全宣導不足,造成消費者對漁產品失去信心。養殖過程中從種苗的生產與選擇、飼料與用藥、水質管理、收獲後之處理保鮮以及加工運銷,直到消費者餐桌,每個環節皆須注意與用心,生產者若無法承擔產品最終責任,產品必然無法為社會大眾所認同;而石斑魚孔雀綠事件造成市場恐慌,凸顯生產環境問題及消費者宣導教育有待提昇。漁業生產環境的生物性及化學性污染,如紅潮貝毒、寄生蟲等,以及如重金屬、化學污染物有機氯等;而養殖用藥及飼料管理不當的抗生素及藥物殘留,加上加工處理環境與設施不佳,魚貨處理衛生條件差、無適當之區隔,溫度及時間之控制不當,以及作業人員衛生習慣不良等違法使用漂白劑或違法添加物硼砂等不當之運銷環境,漁產品品質當然會受到極大的質疑。 一般漁船筏上則有漁獲處理草率及保鮮能力欠佳問題,交易市場也有不衛生之作業習慣,另外漁產品卸貨時於地面販賣與分切處理等,皆造成產品衛生安全的挑戰;而在運銷過程不當添加保鮮及增加美觀之物品,在無有效的可追蹤及回溯機制下,消費者承擔更多的漁產品食用風險,消費者信心的動搖,食魚的優點也會遭受不斷的挑戰。 三、確保漁產品之衛生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之具體作法 (一)、吃魚健康,健康吃魚 吃就是要健康而言,讓民眾安心食用健康又衛生的水產品是無可推卸的責任。漁業具有供給國人水產品的使命,應藉由效率且安定的漁業經營,確保漁業、水產加工業及水產運銷業的合作,以及藉由漁港、漁場及其它基礎設施之建設,來謀求食用漁產品的衛生安全,進而保障一般消費者健康。如何讓民眾安心食用健康又衛生的水產品是生產者與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 因此,目前積極推動漁產品安全標示及產銷履歷制度,是水產品衛生安全重要的一環。漁產品生產環境之衛生與養殖過程所用之飼料與藥物、漁獲物於船上之處理貯存、加工過程及運銷環境與處理作業等皆須適切規範、有效監測與加強管理,以確保漁產品品質衛生。另外也應加強消費者的食品衛生及國民營養教育,建立理性認知、聰明消費概念,並提供多元化食品衛生、國民營養資訊及相關諮詢管道,由業者承擔自主管理之責任,並加強消費者健康食魚觀念,以確實達到吃魚健康及健康吃魚的目標。 (二)、建構在產銷履歷系統的魚食文化 飲食健康是現代人最重視的課題,使得食用漁產品存在著風險管理及保護消費者問題,產銷履歷的追蹤及回溯功能變得極為重要。漁產品生產者、消費者、運銷業者及政府相關單位都是風險管理的主事者,有必要事前的風險分析及評估,訂定管制標準值,進行抽檢,自主出貨管制,並透過大眾媒體傳達公開及正確訊息,以有效的風險溝通,確保健康吃魚。 目前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視,生產履歷已是國際潮流,有產銷履歷的漁產品已成為品質保證;生產者的漁場資訊、稚魚履歷、養殖履歷、投藥履歷、加工履歷、檢驗等專業領域資訊,雖與消費者關係不大,但確是產銷各方主事者接受監督及負責任的第一步;政府立場希望引導業者自發性配合推動產銷履歷制度,由需求面拉動供給面,使產銷履歷系統成為常態,政府則訂立遊戲規則,扮演執法裁量及監控角色,促使各方皆能重視食品安全議題。 食品安全不是口號,而是生活的一部分,生產者要做的是對品質的堅持與承諾,消費者要求的是優質健康安全食物。因此,產銷履歷在產品來源及內涵透明化後,生產到消費過程每個環節都有食用安全的意識,漁產品食用安全自然水到渠成。全球食品在狂牛症及禽流感陰影下,由捕撈到佳餚(Fish to Dish)的全程監管的產銷履歷(Traceability)機制,已成食魚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環;產銷履歷在美國強調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 」標示(Labeling),歐盟及日本要求的是可追蹤及回溯性,有問題產品下架及回收(Recall)程序更精確,且僅止於受影響的產品項目及批次;而完整食品鏈的品質及安全管理,有利於健康才是產銷履歷精神所在。因此,漁產品倘能營造具特色的魚食文化,並兼顧食品安全,則產業能永續發展。 (三)、導入國際生產認證制度 為提昇輸銷歐盟之漁獲物衛生管理,確保作業程序符合歐盟作業規範 應輔導漁船、養殖場、水產飼料加工廠完成歐盟登錄;辦理遠洋及沿近海漁船衛生教育訓練 ,包括船長通過訓練並 取得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冰藏船及冷凍船登錄為輸歐盟漁產 品供貨漁船衛生評鑑作業評鑑合格名單。並應 輔導養殖業者及加工廠進行產業鏈整合後,進行全球「高門檻且最新」養殖水產品驗證 - 水產養殖管理委員會(ASC,Aquaculture Stewardship Council)驗證。 魚市場及直銷中心亦應整建 提升魚貨衛生安全,輔導魚市場成為取得 HACCP (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 驗證之交易市場。另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推動養殖水產品產銷履 歷制度,透過訂定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作業基準,輔導業者生產安全、具可 追溯性之水產品,並通過國際認證機構驗證,取得「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之使用 及相關標示,以利消費者分辨與購買,進而建立市場區隔,提升產品之市場競爭力。 (四)、落實水產品源頭管理, 推動水產品安全政策 為生產符合衛生安全水產品及落實 水產品源頭管理,應加強辦理養殖場登 錄、放養量申報及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等,以掌控養殖場位置、放養魚種及數量, 並藉由藥物、重金屬殘留及輻射等檢測,確 保水產品品質衛生安全。 四、漁產品食安的內涵 [nop](一)、吃得新鮮健康衛生 產銷履歷制度的推動勢在必行,以確保漁產品的衛生、安全與優質。[/nop] [nop](二)、吃得環保又安心 (1)、漁產品的生產過程必須符合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 (2)、符合生態漁法與具生態標章(Eco-Labeling)的產品才能在市場流通與貿易 (3)、符合責任漁業 (Responsible Fisheries)的要求才能進行漁捕與養殖 (4)、推動生態養殖,以符合環境與水土資源的永續[/nop] 五、結論與建議 : (一)、食安的對象是全體國民,因此政府應落實「飲食正義」,要讓一般平民大眾均能享受免於飲食恐懼的自由。 (二)、為規範並協助農漁產品初級交易或處理場所符合食品 安全之最低處理標準,應逐步引進HACCP (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制度於魚市場或農漁產品集貨處理場,以確保食安最重要環節,即收獲後之處理及其標準作業程序。並應協助及補助必要設施及人員教育訓練。 (三)、政府應立法規範農漁產品銷售、加工、儲存場所之條件;包括冷藏與冷凍設備、用水品質、溫度管控及工作人員管理等,以確保農漁產品品質及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