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也應展現年金改革的魄力

立法院長蘇嘉全日前召集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對於[教職年改,狼師禁領月退]達成共識,針對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始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應自始剝奪其退離給與;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筆者感受到立委黨團的魄力,當前司法改革也應展現如此魄力。 筆者參加「2017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當天會聚了許多有熱誠、關心司改的人士,與談人台灣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陳師孟表示,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感,40年如一日。並表示,人民關心的是司法官的退場機制,而司改會卻大談司法官退休給付制度!所謂的司改國事會議,當然是為全民的利益福祉,怎會淪為少數尸位素餐法官貪求個人利益的競技場,令人瞋目咋舌。 對於什麼是司法恐龍?陳師孟形容就是秉承上意,濫用公權力打壓政治異己,毫無罪惡感的頂級司法敗類。司法裁判攸關公眾群體利益,是大惡而非小惡,一語道破黨國體制之下的司法亂象,恐龍法官只要是服從獨裁領袖的命令、接受專制政黨的指揮,就是忠黨愛國、就不是做壞事,不必受良心譴責,倡議轉型正義的執政黨,至今卻毫無魄力去改變現況,他舉國際上德國轉型正義,讓司法發揮正義最後防線的力量,才有德國現今進步安定的民主社會,司法給予人性尊嚴公平公義的尊重,而獲得百姓的信任。 反觀台灣司法界,縱使訂有法官法,實務上還是無法淘汰讓人民深痛惡絕的恐龍司法官?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成員的馮賢賢表示,司法冤案所有涉案檢察官、法官都沒有懲處,更不用說淘汰,而這是法務部毋須修法就可以做的,但是在司改國是會議中法務部的保守心態與顢頇的態度,讓她大開眼界,馮賢賢堅信台灣民主往前走的動力,她認為壓力要夠大直到改變為止,筆者以為就是全民要覺醒,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並持續關心。 與談人永社秘書長黃帝穎律師指出,刑法第125條對濫權起訴的檢察官其實是有刑事處罰的,但是過去所有案件,沒有一個檢察官被抓,除非他是貪污被抓。沒有一個檢察官是因為濫權起訴或不起訴付出代價,因為最高法院有個見解,就算人民被濫權起訴,法院跟你講,你不是受害者,雖然你可能也被聲押了,但是你不是受害者,法院說這個傷害的是國家法益,是傷害國家的司法形象,所以人民沒有受害是國家受害,所以全部裁定駁回,天啊!用這種見解在拘束人民。 人民絕對會在人權及司法改革的議題上持續關注及努力,小英政府力行司法改革,承諾要防止國家暴力再度發生!這裡我要大聲疾呼,不要讓知法玩法的恐龍法官影響國家的未來,做對的事才能讓國家繼續前進!狼師的行為令人法指,已有法律給與淘汰懲處的機制,私法界的恐龍何時才會消失,呼籲大家特別關注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的決議,對檢察官、法官的評鑑機制,有一定改革跟進步,要持續關注到立法院真的實踐,去修法官法,這很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