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停班是否入法?勞動部:須凝聚共識、通盤研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9)天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勞工團體等專家學者,針對增訂《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1,是否要在天災未出勤給予薪資以及出勤加倍給薪進行討論。林美珠認為,目前仍須廣納各行業別勞資雙方與社會大眾之意見,凝聚共識、通盤研議。

本次共有6個《勞基法》修正草案版本,內容為因天災停班時,當日薪資應照給,若政府宣布停班而勞工出勤時,雇主須給予勞工加倍薪資,且勞工於天災時出勤,雇主應提供交通工具或給予必要之協助,並提供安全措施或保障其安全,採事前經工會或勞資協議同意之。

其餘特殊規定包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的「退避權」,若出勤有發生危險之虞,勞工得停止作業,向主管報告後,並退避至安全場所。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則是規定勞工於天災出勤後,應事後補假休息。

蔣萬安表示,地方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公務人員原則上是不需要出勤,但是有900多萬的勞工並未享有相同的法令保障,造成臺灣現在「一國兩制」不平等的差別待遇,蔣萬安認為,應該要給予所有的民眾,基於生命安全的考量給予生命的保障,另一方面,部分特殊情況考量,公務人員也必需要在天災來臨時出勤,一般勞工朋友也應該可以比照公務員,給予制度和法律上的生命保護。

「一人一款命,為什麼遇到天災勞工只能自己顧性命?」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疑,如果蔡政府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理由,是為了要全國假期一致,那讓勞工現在比照公務員一樣的標準停班,為什麼不能全國一致。陳怡潔說,雖然天災停班已經有相關的規定,但是只有行政指導,並沒有強制力,「如果遇到老闆良心被狗吃了也只能摸摸鼻子」勞工苦水只能往肚子裡吞,勞工要怎麼去聽蔡總統的話,自己去跟老闆爭取權益。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也說,每次只要提到天災假入法的議題,勞動部都會跳出來反對,難怪被外界譏為「資動部」,又提出《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工資給付要點》來說嘴,不過這只有行政指導,給予資方建議,只能靠老闆良心,勞工才有可能會有合理的待遇。林為洲最後呼籲勞動部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別在「抵死反抗」,一起討論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律。

不過林美珠報告時還是重申,如遇天然災害停班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出勤。

至於停班雇主該不該給予工資或停班時出勤給予加倍工資,林美珠說,天然災害不可規則於勞資任一方,其他國家也沒有天災時停班還給予工資的法例。勞動部先前也多次邀集勞資雙方團體、專家學者、行政機關共同商討,亦未能獲得共識。

林美珠表示,本案因涉及勞資雙方與社會大眾權益甚鉅,仍須廣納各行業勞資雙方和社會大眾的意見,凝聚共識、通盤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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