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提出修憲三主張 列入第一階段修憲

蔡英文提出修憲三主張 列入第一階段修憲

針對憲改議題,民進黨今(30)日召開「修憲事宜協調會報」,由黨主席蔡英文、黨團總召柯建銘、憲改小組共同召集人林錫耀及立法院黨團修憲小組成員共同討論後續憲改工作。對於修憲工作,主席蔡英文表示,憲法必須要堅持三項基本態度:一、不要短期計算,要看國家長遠利益。二、不要倉促修憲,要在穩健中求改革。三、不要政黨壟斷,要有公民團體參與。對於公民團體主張「由下而上,全面憲改,降低門檻,兩步到位」等修憲原則,蔡英文也表示支持,並承諾在2016執政後,會確保第二階段憲改的進行,以政府的力量來辦理「由下而上」的公民憲政會議。 有關現階段修憲工作,蔡英文表示,民進黨在第一階段憲改主張 首先,要堅持民進黨長期的理想,因此「擴大公民參政,貫徹18歲公民權與20歲被選舉權」、「落實人權保障,人權條款入憲」及「廢除考監兩院,落實三權分立」這三項主張,應該列入第一階段修憲。 其次,為了讓憲法能夠與時俱進,改革目前舉世最高的修憲門檻,「適度降低修憲門檻,並增加公民修憲提案權」,也應納入。 最後,國會改革先行,優先解決票票不等值、國會無法完整反映民意的問題,並應增加國會多元性,降低政黨席次分配門檻至3%。票票不等值問題,可就採「聯立制」選制變革或選區重劃等方式研議規劃。 針對民進黨第一階段修憲主張,請黨團及智庫近日內參酌各界意見,擬就黨版修憲條文。若其中有無法在本會期形成朝野共識的部份,再納入第二階段繼續處理。 民進黨表示,在政府體制部分,不應只是閣揆同意權的問題,而應有整體思考。目前主流民意堅持總統直選,因此內閣制沒有存在空間。現有修憲討論如何落實權責相符時,應參考各國運作憲政經驗,來討論閣揆同意權、主動解散國會權及行政院長可提閣揆信任案等主張,現階段不應以閣揆同意權為唯一選項。 民進黨指出,由於修憲最快是在2020年實施,之前尚有2016、2018兩次全國性選舉,所以兩階段修憲是可行的;加上目前國人對憲政體制的意見分歧,兩階段修憲是更加必要的。社會有共識的主張,第一階段優先處理,尚有爭論的應該擴大討論,第二階段再讓下屆立法院的全新民意來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