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處理 專責單位最快明年成立

核廢處理 專責單位最快明年成立

以往核廢料處理問題歸台灣電力公司管理,常被質疑是「球員兼裁判」。為解決此疑慮,行政院院會今通過「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未來將設置行政法人專責單位來管理相關事務,最快可望於2016年上半年成立。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在院會後表示,目前全球32個核能發電國家中,就有24個國家設置核廢處理專責單位,含英、法、日、韓等國。美國也正在規劃當中。 經濟部參考這些國家的作法成立專責單位,也明定社會公正人士與民間團體代表在此行政法人董事會的比例不可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負責評鑑績效的單位中,專家及社會公正人數也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卓士昭表示,希望透過專責機構處理與廣納各界代表意見,能贏得民眾信賴。 專責單位將負責執行核廢處理計畫,預算則由經濟部主管,並由立法院監督,務求透明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