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文化部研議「國家語言發展法」不能遺忘台語台

鄭麗君:文化部研議「國家語言發展法」不能遺忘台語台

針對民間團體呼籲成立台語公共電視一事,文化部表示,文化部去年設立國家語言發展科之後,即積極研議國家語言發展法,希望透過法制促進台灣各族群母語的保存、復振與發展。目前已進行六場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修正草案,待舉行最後定案公聽會後即送行政院審查,草案中亦包涵母語公眾傳播權之保障。 因此,文化部自始期待亦支持透過公廣集團提供台語專屬頻道或其他可能方式提供台語服務,相關規劃近期將納入公視法修法相關議題,進行社會討論。 至於公視法,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自上任後即提出將推動公視法修法。惟為由下而上凝聚共識,文化部尊重公視董事會將於六、七月間舉辦公廣政策及公視法修法草案之討論會,待公視提出建議版本後,文化部作為公視法主管機關,將再就整體公廣政策廣邀各界進行諮詢會議,盡速推動公視法修法。 鄭麗君在五月底接受民報專訪曾表示:「文化部目前在研議國家語言發展法,以往一元化的語言政策,造成各族群語言有衰退的危機,未來希望透過法制來保障、復正、發展台灣各族群的母語。目前雖有原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但未來的傳播環境,不見得要以傳統「一個語言一個台」的概念設置,在公視法的公廣集團具有多元文化的精神,它也可以提供多元族群語言的公共服務。」 原民會與客委會正在爭取建構廣播電台,鄭麗君表示:「我會建議、協調NCC與行政院也要思考台語廣播電台,不能遺忘台語台。」 文化部長鄭麗君專訪連結: https://goo.gl/8oVo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