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劉明德】振興三倍券不能振興經濟

蘇貞昌宣布推出振興三倍券(1)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經過蘇貞昌院長的正名,振興券的全名是「振興三倍券」,「三倍券」是一個很響亮的名字,但是,一種東西不會因為它有了一個響亮的名字就能達到命名者所想要達到的目的。如果事情這麼容易,每個人的名字一定不是大富就是大貴。可是,我們知道,名叫大富或大貴的人裡面,少有人能大富大貴。三倍券也是一樣的道理。

名字叫消費券或紓困券或振興券或振興三倍券,這當中沒有本質的不同,只是名字上的花樣而已,都是以政府舉債的方式,發錢給人民,讓人民把這筆錢拿去買東西,希望人民多花點錢,去刺激經濟。如果這麼做就能振興經濟,那麼,這世界上就不會有經濟危機,也不會有失業或破產這些問題了。

發放三倍券之後,就能振興經濟了嗎?根據李嘉圖等價命題(Ricardian Equivalence Theorem),只要需求水準沒有提昇,對經濟就不會有幫助。而且現實中,日本和馬前政府的前車之鑑都已經證明了無效。日本曾於1999年發放受領者2萬日圓的地域振興券,只振興了2000億日圓的GDP(約0.1%);馬政府也曾在2009年發放3600元台幣的消費券,據我國審計部的審計結果,消費券對GDP的貢獻也只提升0.28%至0.43%;不管是日本的0.1%或是馬政府的0.28%至0.43%,這些數字還是債務創造出來的成績,還不用說,這個數字還是提前消費得來的結果,這就意味著對於後來的消費形成了一種抑制或替代作用。總的來說,還是沒有提昇。

發放振興券不但無助於整體經濟的提昇,還勞民傷財。首先,這個政策的事前評估不夠,以至於從今年2月提出至今,討論來討論去,一直無法獲得共識;其次,為了一個無效的作法,還要花費鉅額的時間和金錢。不算時間成本,單單就是振興券的辦理和印刷等行政成本就要18億的支出,即使按照蘇院長的說法至少也是9億元。這9億元不是一筆小錢。第三、有人天真的以為,振興券是政府在發紅包,不是的,這筆錢不是來自政府的財政盈餘,而是舉債來的,還是一定的,而且是由人民來還。

因為振興券不是贈與,而是債務,因此,每一個人都應該去領取,如果沒有拿,那就是對這個人雙倍的懲罰,也就是自己沒有「享受」到,還要負擔別人的債務。有錢人拿不拿振興券,這對他們不會有絲毫的影響,但是,對於那些資訊難民、身處偏鄉、不願意或拿不出1000元的那些台灣人來說,就非常不公平了。這一點,不知道政府考慮到了沒有?

政府所一再希望的三倍效果不會出現,原因是振興券要能發揮乘數效果的前提是整體國民所得有提高,然而,消費券只能是一次性的消費,而且是補償性或提前性的消費,無法創造真正的財富,因此,就無法多次流通使用,也就不會出現乘數效果。

至於政府所希望達到的降低替代效果也很難。要能避免替代效果的前提是人民生活不缺。然而,有能力消費的人根本不會因為振興券而影響到他們的消費;而沒有消費能力的人,特別是現在失業、放無薪假的人那麼多,他們不拿振興券來替代原本的生活開支是不可能的,將心比心就知道,這不需要經濟學的大道理。

那麼,為什麼振興券達不到振興的效果呢?原因很簡單,景氣不好,很多人沒工作,沒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收入就沒有辦法花錢,沒能力消費,經濟就更萎縮,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所以,解決之道在於創造真實的就業機會,而不是發放振興券。不要忘了,這三倍券500億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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