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戴發奎】越南獨立是台灣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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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tty image

「統一的國家各有各的不同,獨立的國家都是相似的。」。改編自俄國作家托爾斯泰寫的《安娜·卡列尼娜》開場白。

自從香港爆發反送中之後,中國大陸就流傳著「被越南人」,意思是指那些搞獨立運動的人都長的很像越南人,俱為越南人後裔,由此可見中國人對越南人當初的獨立念念不忘,對於越南人以東西南北周諸夏為核心向外推出的同心圓散播的獨立思想,比香港人更加可恨。

說那些香港人「被越南人」,中國大陸其實更想要表達的是「被台灣人」,比如是野百合學運、太陽花學運,連這次香港的反送中都肇因於一個香港年輕人在台灣殺了女友,香港人追逐台灣人的反中腳步被台灣人帶壞了。說實在話那些在香港搞獨立運動的人一點也不像越南人,要說中國人裡最像越南人的莫過於福建人,尤其是閩南地區一帶的福建人。

香港人被台灣人影響,就好比台灣人的祖先閩南人影響越南人的祖先安南人一樣。閩南人自古就是安南人的良師益友,從做生意到為安南人出謀畫策,乃至公元1009年催生越南真正獨立建國的「李朝」皇帝都是閩南人。

越南明確的自治及獨立時間,可以從中國歷代史書將「安南」(交阯)放置的綱目位置一覽無遺,從《漢書》列入「西南夷」,《後漢書》「南蠻西南夷」……《隋書》「南蠻」,《唐書》「南蠻、西南蠻」,一直到唐朝以後的史書包括《宋史》、《新元史》、《明史》才將安南列為「外國」。

宋英宗(1032年-1067年)時曾問朝臣說交阯(安南)於何年割據?朝臣回答以唐至德(唐肅宗,711年-762年)中改「安南都護府」後,而於梁(後梁)貞明中土豪曲承美遂割據其地。宋史稱的「曲承美」就是越南人稱的「曲後主」(Khúc Thừa Mỹ)。可見越南人的獨立機會從「安史之亂」(755年-763年)前後,唐朝無力管轄藩鎮時就已展現。

加上唐肅宗派遣日本遣唐學生阿倍仲麻呂於761年至767年這六年期間,擔任唐朝位於現今越南河內的「安南都護府」最高行政長官。反覆將安南更名,又找一個中國藩屬國的日本人擔任安南節度使,顯示唐朝對安南的統治焦慮以及無力感。

然而越南人卻安於現狀沒有獨立,一直到公元1009年由閩南人在昇龍(河內)定都建立了「李朝」(Nhà Lý),安南才正式脫離了中國,前面雖有「丁朝」及「前黎朝」但都極為短暫,之後接替李朝的「陳朝」也是由一群中國人(Nhà Trần,公元1225年建立)建立的安南王朝,經過李陳兩朝的努力,奠定安南成為一個國家應具備的基礎,因此「陳朝」才能在後來的1257、1284、1287年三次擊退忽必烈鐵騎,唯一阻擋蒙古軍隊的國家。一直到1400年「陳朝」滅「胡朝」(Nhà Hồ)起,這個真正由越南人建立的「胡朝」,僅僅7年就又讓越南回到中國(明朝)的手裡。

宋朝時的安南之所以願意繼續對中國朝貢,以「外臣內王」的政權存在,將獨立推遲至福建晉江人「李公蘊」(李太祖)出現,原因就出在安南的人口極少加上經濟必須靠中國的奶水滋養,向中國稱臣納貢就是安南財政的一大來源。中國本著懷柔遠仁厚往薄來,進貢國家藉著每次向中國朝貢,所得利潤往往超過貢品本身價值十倍,明確的說越南是藉由向中國朝貢,將貨物賣給中國。

不是藩屬國想要來朝貢就可以來,因為風俗民情相近,宋代與東南亞各國朝貢關係最為密切者為安南,平均不到二年安南即可以對宋朝貢一次,是間隔最短的藩屬國。以當時從安南河內到北宋首都河南開封,或是之後的南宋首都浙江杭州,路途遙遠,加上還要運送大象、犀牛等動物行程緩慢,上一批的使節還沒回到河內,下一批就已經準備啟程前往中國,等於說安南一整年都在為準備貢品而忙碌。安南給中國朝貢物品為其沉香、玳瑁、犀牛角、象牙、金銀器、象等為主,宋朝則回賜絹帛、金花銀器、馬匹等貴重物品,或是直接購買。

儘管安南對中國朝貢趨之若鶩,巴不得每年就去一次,對於中國人來到安南卻是懷著戒慎恐懼,安南人防中國人到了什麼程度,《嶺外代答》中提到「對於到來的使者(宋朝來使),防範甚嚴,不許其與民間交談,館之於驛亭,儘速遣之出境。」,相對安南對於想要出國的人民也是採取同樣不信任態度,擅自離開國境視為叛國斬手足,有客死於境外者,則受鞭屍,罵其背國。

安南人對宋朝人心存戒心,反倒是對宋朝閩南人大開方便之門展開雙臂熱烈歡迎。《宋史》記載「國人(安南)少通文墨,故凡有閩人來(貿易),往往厚待之,以求其助官府咨決政事。」。是什麼奇妙的連結,若不是同文同種,很難去理解安南人為何獨厚閩南人,有別於其他宋朝人不一樣的態度。

閩南人為安南解決了獨立兩大障礙,分別是只能仰賴中國官方規定的通商口岸貿易及人口不足問題。在增進安南人口及人才方面的缺乏,不同於美國黑奴或是留學生,安南是以直接買進奴隸的方式來補足,是不是覺得和現在越南拼經濟的方式如出一轍呢,越南給外籍專家的薪資排名世界第一,用錢來解決轉大人所需的時間過程一步到位。

被賣到安南的閩南人除了一般不識字的奴隸,還有秀才及工匠,普通奴隸一人值黃金三兩,知書達禮能工巧匠更可以賣到黃金六兩,每年從數百到上千人不等。當時的一兩黃金是什麼概念,《岳飛新傳》中曾經提到朝廷在給岳飛的省札中有「支付六萬石米,四十萬貫錢,以做軍需。四十萬貫錢以十萬兩銀和五千兩金折支」,以當時白米每石一贯(59.2公斤),換算一兩金子可以買4,736公斤白米。這些被賣的閩南人經由海洋貿易路線,途經廣西南寧再到安南。

由此可知中國大陸所謂的「被越南人」實在是「被閩南人」。越南獨立一千年後,美越戰爭結束第一批到越南從事投資貿易的外國廠商居然還是台灣人(閩南人),越南人再次被台灣人了。

從越南獨立史可以發現,套一句俗話沒有好處誰要納貢誰要當藩屬被統一,從富裕的加泰隆尼亞地區不想再上繳高額稅金養西班牙其他地區人民而鬧獨立、蘇格蘭為了獨享北海原油想要從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獨立,通通為了錢,吃飽喝足才是王道,沒有經濟自主,獨立或統一都是別人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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