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台美雙邊貿易協定不是用喊的

TAIPEI, TAIWAN - OCTOBER 21: Taiwan's President Tsai Ing-wen gives a speech during the opening ceremony of the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Human Rights (FIDH) at the Gran Hotel on October 21, 2019 in Taipei, Taiwan.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 organizes its 40th Congress, bringing together over 400 human rights defenders from around the world, with a focus on reclaiming the universality of human rights. Every three years, FIDH member organizations come together for the Federation's congress. ( Photo by Omar Havana / Getty Images )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總統蔡英文9日接見美國商務部助理部長史宜恩時,再次拋出台美簽署高標準的雙邊貿易協定(BTA)議題。美國是我國第二大的貿易夥伴,若能簽訂BTA效益可觀,惟台美兩國要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仍存在諸多障礙,蔡政府卻不積極排除,光是打嘴砲毫無裨益。

有助於緩解邊緣化危機

台灣是一個以出口導向的經濟體,國際貿易為經濟命脈,全球經濟整合對我國衝擊甚鉅,當對手國享有比我方更低的關稅時,將形成不平等的競爭,衝擊我國廠商的出口。為避免這個問題,我國也想融入國際區域經濟整合,但目前已生效九個FTA的貿易涵蓋率僅有13.6%;加上二大RTA我國都無法加入,其中《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已於 2018年12月30日生效,占我對外貿易總額之24%;《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15個會員國已經完成協商,可望於明年生效,占我國貿易總量59%。台灣連二者的談判資格都未能取得,對我國貿易衝擊相當可觀。

美國為我國主要的貿易夥伴之一,占我國總出口的14%,而且出口金額仍不斷的成長之中,若能與美國完成FTA,將能促進二國的進一步的合作,強化雙方的經貿關係,降低對中國大陸市場的依賴,並能適度降低我國經貿邊緣化的危機。

簽署台美FTA的三大障礙

隨著台美關係日益密切,台美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機會似乎愈來愈大。美國國會正在審議的《2019年台灣盟邦國際保障與強化倡議法》(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俗稱《台北法案》,明文呼籲美方以簽訂經濟上互惠,並能保護美國勞工、有利美國出口商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為目標,與台灣展開雙邊貿易協商。縱然二國對簽訂FTA都表達高度的意願,不過雙方仍存在三大障礙,分述如下:

第一,美豬開放問題未解:台灣一直期待與美國簽訂FTA,多年來台美自1994年簽署《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TIFA),引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資料,美台TIFA會議迄今已召開10次進行磋商,第一屆TIFA會議始於1995年召開,其後會議分別於1997、1998年、2004年、2006年、2007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舉行,期間已經針對加入WTO、智慧財產權保護、消費者安全保護、投資、智慧財產權、農業、技術性貿易障礙、藥品及醫療器材等議題進行討論,取得相當的進展。2008至2012年因我國禁止含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俗稱「瘦肉精」)的美牛進口而停開,我國在2012年公布美牛瘦肉精最大殘留容許量後,2013年TIFA才重啟復談;由於台灣對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和特定美牛產品進口仍有限制,台美談判再度停擺,迄今已經二年都沒舉辦TIFA會議。

今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10月發布《2018年度貿易報告》,再度批評台灣在沒有科學根據之下,限制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及限制特定牛肉部位產品進口的規定,形成貿易障礙;三月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的《2019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也有同樣要求我國開放。

易言之,美豬開放係與美國談判的前提。蔡英文明知其為美方談判的先決條件,卻不願意面對這問題。而TIFA是美國洽簽FTA的前置程序,如今連最基本的TIFA會議都召開不了,更何況是進一步討論FTA內容。

第二,市場開放:二國FTA涉及的層面甚廣,包含商品關稅減讓,還包含服務貿易、投資、金融、競爭規範、智慧財產權保護、貿易救濟、貿易與環境、透明化及經濟合作等議題。

檢視我國已簽署的九個FTA,其中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巴拉圭與史瓦帝尼與我國貿易量都相當低,對我影響相當有限;與中國大陸簽訂的ECFA只是架構性協議,並非完整的FTA,許多敏感性的產業都未納入,負面影響不大;《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與《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因其主要產業與我國重疊性較低,衝擊亦不明顯。

反觀,與美國的FTA涉及範圍就相當可觀,從川普政府完成的新版《美韓自由貿易協定》(KORUS)、《美墨加協議》(USMCA)以及9月25日達成美日第一階段的新貿易協定等三大FTA內容就可看出端倪。

即使我國能解決美豬與美牛開放問題,與美FTA談判還需要處理諸多問題,例如農產品與服務業市場開放,勢必會衝擊國內市場,需要長時間的準備,並提出輔導衝擊產業的方案,以降低其負面衝擊。蔡政府根本尚未做好相關準備,尤其農產品開放、貨品關稅大幅調降及非關稅措施調整等,不知如何與美國談判?

連內容對我較為有利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2013年都掀起軒然大波,想必大家仍記憶猶新。我國至今尚未全面檢視產業開放與關稅減免等問題,若恣意開放,難以想像會產生怎樣的後座力?

第三,貿易逆差擴大:美中貿易戰開打以來,台灣對美國的出口不減反增。根據財政部最新的《2019年11月海關進出口貿易初步統計》顯示,今年1-11月對美國出口大增,達421億美元,年成長率逼近二成(17.6%),同時也造成103億美元的鉅額出超,遠超過去年全年的64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對美高額的逆差,恐遭到美國關切,甚至迫使改善,美中貿易戰的起點就是從鉅額的逆差開始的,美國前幾大貿易逆差國(日本、韓國、墨西哥及歐盟等)也紛紛被要求改善。

越南經驗殷鑑不遠,近期對美出口劇增的越南已經被美國盯上,今年5月時,美國財政部將越南列入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6月川普公開點名「越南占美國便宜比中國還凶」,暗示可能對越南加徵關稅;7月美國商務部認定台灣和南韓業者將鋼鐵原料運往越南洗產地,對其鋼鐵產品課徵最高456%的懲罰性關稅;美國商務部長羅斯11月8日訪問越南,直接要求縮減對越南的貿易逆差。職是之故,我對美順差不斷擴大,很有可能也被美方要求檢討,列為FTA談判的重點項目。

政府應盡早準備

蔡政府一直吹噓與美國關係處於最佳的狀態,似乎自由貿易協定已經唾手可得。然而,若政府不願意正視前述三項問題,FTA根本不可能達成。建議政府應盡早從事難度較高的準備工作,告訴人民將如何排除障礙,而不是盡做一些對達成FTA無益的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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