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江元慶】檢察官與惡的距離

劍青檢改25日舉行檢察人事改革研討會,應邀出席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公開承諾,將成立正式委員會推動檢察人事改革法制化。(劍青檢改提供)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傳真 108年5月25日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片來源:中央社

法務部長蔡清祥最近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茶敘,邀請桃園地檢署修復促進者蔡佩純心理師,以前陣子在台灣熱播的劇集「我們與惡的距離」,來介紹、談論「修復式司法」。

傳統刑事司法偏重殺人償命,屬於「報復式」司法。然而,即使天理昭彰、惡人伏法,但對受害者、家屬已造成心理傷痛,甚至可能一輩子走不出陰霾。

修復式司法的出現,是要透過加害人、被害人雙方對話會談,以道歉、賠償等方式,讓加害人這一方有機會能彌補錯誤,也讓受害人這一方在稍獲慰藉下,能療癒自我,重新展開人生。

修復式司法,近年來在台灣並不陌生。兩年前的司改國是會議中,「實踐修復式正義」入列12大重點議題;此外,透過「我們與惡的距離」劇集播出後的街談巷議,進而讓修復式司法由隱而顯,躍為社會議題。

今年4月29日,台灣的修復式司法再邁出重要一步──檢察官擁有開啟司法修復的權利,立法院已初審通過。根據初審條文,未來檢察官在偵查期間,可以把加害者、被害者轉介給專家,讓雙方進行司法修復,撫平創傷。

檢察官可以開啟司法修復。然而,當檢察官就是加害者呢?檢察官願不願意和受害者進行司法修復式對話?

民國102年1月17日,檢調發動大規模搜索,兵分50路搜索立法院、新竹縣議會等處。經過四個月偵辦(新北地檢署,100年度他字第1003號等),檢察官一口氣起訴70人,包括6名新竹縣議員、51名校長及教職員、立委助理、書商、掮客等。

根據檢察官指控,此案有民意代表和官、商勾結,以議員及中央補助款採購劣質書籍及設備,濫竽充數給學校,居間收取六成回扣。在偵查期間,陸續有11人遭到收押,其中包括「甲」,他是立法委員呂學樟的辦公室主任。

歷經一、二審調查,結果令人瞠目:有多達59人在一審獲判無罪、迄今已有3人獲得補償、全民支付了80多萬元刑事補償金。此案讓人難以置信的是,「甲」並不是公務人員,卻被辦成了貪污收賄罪;而且,一審判他無罪後,檢方還提起上訴。

「甲」 是獲得司法「認證」的冤案受害者。因為,他是無罪定讞後獲得補償的3人其中之一。

「甲」被檢察官錯殺了!檢察官殺的不是性命,而是他的身心。當初檢調發動搜索時,有人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他的姓名被曝光、照片被刊載;他被羈押4個月因而丟掉工作、此後失聯;直到無罪定讞後,不到50歲的他,歷經4年5個月偵審折磨的慘況才被人知道:罹患精神疾病,接受治療。他的家庭、家人,因此連帶無端招來傷痛。

在這個案子裡,毫無疑問的,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甲」是被害人,誰是加害人?

法務部早在民國99年6月就推動修復式司法,同年9月,並在全台8個地檢署試行。但諷刺的是,台灣最先試辦修復式司法的8個地檢署中,正包括了錯殺「甲」的板橋地檢署(今新北地檢署)。

因為此案,「甲」身心飽受重創。當年他莫名其妙從家裡被帶走、被檢察官當庭逮捕、隔天遭羈押禁見;如今,他無罪定讞整整兩年了,沒有任何加害者跟他說聲:「對不起!」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裡,遇害兒童生前曾向母親說:「希望在雲後面」。這句話,讓劇中母親走出喪子之痛,願意和兇手家屬進行修復式會談;這句話,也成為蔡清祥部長舉辦這場茶敘的題目:「希望在雲的後面──修復式司法」。

蔡清祥部長必須要知道:位居刑事司法偵查主體的檢察官,有時正是遮住希望的那片烏雲。當檢察官辦案出錯,以致對無辜之人造成重大傷害,卻沒有隻言片語的道歉,只是任由全民支付刑事補償金,檢察官和惡還有多少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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