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香港「反送中」法律人為司法獨立站出來 反觀台灣呢?

香港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16日再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等,有民眾高舉自製標語表達訴求。中央社記者裴禛香港攝  108年6月16日
圖片來源:中央社

讀者投書:趙龍章(教師)

面對200萬港民上街怒吼,香港特首林鄭拒撤《逃犯條例》,支撐香港百年來繁榮安定的法治與自由民主兩大支柱正面臨考驗,筆者觀看新聞大解讀節目:「從司法獨立觀點 看香港〝送中條例〞的走鐘」(連結)有感,香港人民為司法獨立而戰,台灣政府卻自甘踐踏司法獨立!

節目中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送中條例打破國際刑法、國際公法,用一紙行政權就把其他國家的衝突都引到中國去,這種行政權的無限擴大,破壞司法管轄權,否定司法權獨立及權力分立,是很嚴重的問題,難怪引起這麼多人抗議,香港原本亞洲金融中心,也面臨「送終」!

陳志龍引述2003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副院長郝思曼(Winfried Hassemer)教授要來台訪問,因為台灣跟德國沒有外交關係,德國的外交部說不能用官方代表的身分來台,郝思曼跟德國外交部力爭說,德國是權力分立的國家,外交是行政權不能干預司法權,他到台灣是司法獨立的行使,結果德國總理就讓步了,他也成為第一個用官方代表的身分來台灣的司法官,陳志龍以這點特別指出,人家尊重台灣的司法,司法權獨立真的很重要,可惜台灣的司法權,尤其行政法院自甘不是司法獨立,甚至台灣行政法院早就給人民送終了!

據調查,台灣超過八成民眾不相信司法,政論家胡忠信比喻,稅法更是「送終」稅法,有人跳樓有人家破人亡,在台灣國稅局最大!美國諺語:「倒洗澡水的時候,不要連嬰兒也倒掉了!」今天台灣的程序正義是不是像嬰兒被倒掉了?

小英總統在2016年大選大喊的司法改革,3年來完全跳票破功?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2017至2018年有關「司法獨立」的調查報告顯示,台灣與中國同樣獲得4.5分,中國在全球排名第46名,台灣則只有48名,還落後中國,香港則排名第13名。

台灣「司法獨立」狀況竟有如此之糟,尤以行政法院為甚!

第一、行政法院有「敗訴法院」的汙名:學者統計,行政法院人民稅務勝訴率只有6%,其中,根據司法院資料顯示,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更有一整個年度總共178件稅務案件,100%判決人民敗訴,德國財稅法院人民勝訴率42%,因為財稅法官以憲法人權為中心!

第二、美國、歐洲商會皆明言台灣救濟制度失靈,日本工商會也籲我凍漲營所稅,皆重創造外資來台投資意願。

第三、法官稅務專業不足:德國財稅法院法官至少要經過法律學院4年,通過國家考試,經過2年職前實習訓練,才會遴選成為財稅法官,非常強調獨立性。反觀我國行政法院法官多由民事法院、刑事法院轉任,稅務法官欠缺專業養成課程,幾乎難以有挑戰稅務機關的見解,判決書抄襲稅捐機關答辯書大有人在,淪為行政機關的打手,即使法官認為人民有理,多半不自為判決,只是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製造全世界獨有的萬年稅單問題!

第四、司法院不解決法官稅務專業不足的問題,卻讓62位提出申請的現任法官全部就地合法成為稅務專業法官,賦稅人權慘遭「就地正法」。

第五、財政部解釋函令放空稅法:目前財政部高達9千多則解釋函令,民眾根本無從知悉,而且大法官770則解釋中,與稅有關的釋憲計有130則,其中55則被宣告違憲。

此次反送中遊行中,出現3,000名法律界人士,人數創主權移交後新高,他們認為此法修訂會為香港的法治帶來前所未有的衝擊和破壞,而且是不可逆轉,這才是真正受人民信任的司法人員,台灣的司法人是否應該為台灣的司法站出來?

台灣近年則於司改、稅改、人權三面改革慘敗,揭露我國空有民主法治的美麗外衣,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暨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黃俊杰從實務面指出,我們太過度擴張與保護行政機關了。

亞里斯多德說:「人是社會的動物,如果社會是一個棋盤,人就是棋盤上的棋子,人應該跟別人互動。人經過法律跟教育的薰陶,人是最善良的動物;人如果沒有經過法律跟教育的薰陶,人是最野蠻的動物!」康德曾說:人類的天然使命,是為下一代營造更美好的生活方式。教育是基礎,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也是天賦人權,台灣擁有獨立的主權,從香港「反送中」事件,更應該深刻反思,努力維護司法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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