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黃奎博】出兵台海 美國總統個人意志比國會授權還重要

Rep. Ted Yoho, R-Fla., speaks as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debates the articles of impeachment against President Donald Trump at the Capitol in Washington, Wednesday, Dec. 18, 2019. (House Television via AP)
圖片來源:AP

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全球及區域風險評估中心主任、外交系副教授

美國共和黨聯邦眾議員游賀(Ted Yoho)最近欲提《防止台灣遭入侵法》(Taiwan Invasion Prevention Act,TIPA)草案,授權美國總統於中共當局侵略台灣時,可直接以武力協防台灣。他認為美國對台灣安全的「戰略模糊」並不足以保障台灣的安全。

美國國會在「反中」氛圍下,已經在這幾年提出幾個支持美國行政部門強化對台關係的法案,其中最為人熟知的大概就是2018年3月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建議美國行政部門應該放寬美台之間各級官員的往來,目前看來,美國行政部門仍在自我設限的情況下,限制高級官員訪台。

前述的《防止台灣遭入侵法》,聽來像是來自美國國會、振奮台灣人心的一個立法動作,但其實美國總統海外用兵幾乎不必先獲得國會授權。

美國從1776年建國起算,在本土和世界各地涉入了大約200次的武裝衝突,但由美國國會宣戰的只有5次,分別是1812年美英戰爭、1846年美墨戰爭、1898年美西(班牙)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

換言之,包括1961至1973年涉入越戰、1990至1991年第一次波灣戰爭、2003至2011年第二次波灣戰爭、2001年迄今未結束的阿富汗戰爭、2019年空襲「真主黨旅」(Kataib Hezbollah)在敘利亞及伊拉克境內的武裝力量在內,美國總統均未獲得國會事先授權,便不宣而戰的對海外用兵。

美國因為越戰慘痛經驗而通過的《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Act of 1973),重申憲法賦予國會的宣戰權,規定在涉及於海外直接進行軍事對抗或派遣軍事力量進人外國領土等行動前,總統必須先和國會磋商,之後也必須定期與國會磋商。在實務運作上,美國總統還是幾乎都可以三軍統帥用兵權,繞過《戰爭權力法》的限制,直接對海外用兵。

因此,游賀的提案,歸結到最後,還是美國總統的政治意志最重要:究竟該不該與要不要派兵介入台海危機。至於國會授不授權總統出兵台海,從歷史經驗來看,在戰爭初期並非那麼關鍵的事情。

最後,大家必須想想,最近台海周邊軍事狀況甚多,美國和中國大陸當局在台海或南海可能發生武力衝突的傳聞甚囂塵上,再加上這一次美國游賀的提案,究竟是外界誤判台灣周邊情勢,還是台海周邊真的風起雲湧、戰雲密布?全面執政且掌握所有國家情報管道的蔡英文要向全民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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