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地震太魯閣國家公園境內傷亡 意外險最高2千萬

太魯閣國家公園園區於一一三年四月三日發生強震,造成國家本園區小錐麓、砂卡礑、燕子口、九曲洞等步道著名景點嚴重毀損,亦使前來參訪之遊客罹難、受傷及財損。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為向罹難者家屬致哀及慰問受傷民眾,近日與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共識,針對本次災害罹難、致傷、財損民眾給予撫卹或補償。本次○四○三地震,將按本年度太管處所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金額上限辦理:每一事故傷亡新臺幣二千萬元及每一意外事故財損新臺幣五百萬元,若全體申請人合計損失超出上開金額,將按比例計算分配。

為利渠等遊客或其家屬獲得即時慰問協助,申請時間自事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儘速申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俾利太管處人員協助確認出險資格,待太管處完成資料蒐集後,會再進一步與申請人連繫,並送交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審查、核對、理算等程序。一、申請對象:一一三年四月三日在本園區事故地點災損之遊客二、主要申請事故地點:得卡倫、小錐麓、砂卡礑、燕子口、九曲洞、白楊步道、錐麓古道與匯德停車場。三、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審核:(一) 財產損失:如事故照片、行照影本、報案紀錄或行車紀錄器影像、或拖吊紀錄(務必記載起訖點/時間/拖吊車號跟其他重要資訊並加蓋拖吊公司印)。(二)人員受傷: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病歷摘要(包含急診以及住院期間病歷摘要)、消防隊救護紀錄或事故照片以資佐證。(三)人員罹難:家屬提供部分資料:死亡證明書(或相關證明)、事故新聞。四、倘遊客於太管處園區之公共設施、停車場及步道有發生災損事實,未列於上開申請事故地點者亦可申請,惟需經太管處確認事故地點是否與保單承保地點相符。五、上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撫卹、補償排除申請之注意事項:(一)事故地點排除公路。(二)申請對象排除太管處(包商、廠商、賣店、工作人員、職員)、居民等。六、太管處申請○四○三強震遭難之撫卹或補償出險窗口:03-8621100轉601陳小姐,Email:biochsch@taroko.gov.tw,地址: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遊憩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