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預算保留 金門縣府減少34.26%

為強化預算執行,以利預算資源之有效運用,縣府在精進預算編列方式、加強計畫執行期間之管考和覈實審核保留案件等多方面的努力之下,108年度預算執行結果,年度歲出保留及以前年度未結清數已有明顯降低。 本縣108年度自編決算出爐,歲出決算數130億7,788萬餘元,年度內各項施政計畫及預算保留之執行情形均優於往年,依縣府主計處資料顯示,105年至108年近4年之歲出預算執行率依序為84.46%、87.4%、90.04%及89.32%,應付保留數(含以前年度)轉入下年度之待執行數則分別為43.63億元、39.41億元、41.18億元及27.07億元,除歲出預算執行率達到近90%外,尤以須保留至以後年度執行之應付保留數額較諸以前年度鉅幅下降,較107年減少14.11億元,達34.26%,對提升整體資源有效運用有明顯助益,且亦可避免增加後續年度施政計畫執行之負擔。 長久以來,受制於離島人力、物資及工程能量之有限,重大工程之採購招標作業總是很難吸引優良廠商投標,致決標不易,或決標後履約過程延宕,而致整個計畫從規劃設計到執行完成曠日費時, 於是每年的歲出保留數居高不下,須保留至以後年度執行,連帶影響後續計畫之推動並增加執行之壓力。縣府乃研議從預算編列開始、到預算執行期間之管控,以至於預算保留之審核等多面向檢討改進,終有明顯的績效呈現。 一、在預算籌編面: (一)108年開始實施歲出額度制,有效控管超過執行能力的預算編列方式。 (二)提報計畫必需先有可行性評估及成本效益分析並結合施政優先順序,避免計畫的變更或停止。 (三)配合執行期程,落實分年編列預算。 (四)滾動式檢討延續性計畫,如有執行期程落後者,則依現金流量之需求調整編列各年度預算。 二、在預算執行面: (一)各項委託案件與經常及例行性支出應提早籌劃,避免採購作業延宕影響預算執行。 (二)招標作業前要有審慎規劃,妥善研訂招標策略,並就包括計畫的需求條件、市場的行情、預算金額、民意的蒐集整合、工期的訂定等,均要事前詳加評估,俾招標作業順利,並減少執行過程中的停工或變更設計等不利因素,以加速預算執行。 (三)依契約規定之期程執行,並儘速辦理估驗計價,完成核銷作業。 (四)確實控管各項計畫執行進度,重大計畫並予列管,按季檢討執行情形,並針對落後原因檢討研謀改善方法。 三、在預算保留面: (一)嚴加審核各項計畫預算保留數,屬例行性或繼續性計畫,倘次年度預算可以容納者,則不予保留,改由次年度預算支應。 (二)減少未有契約責任之專案保留案件,以督促各單位提早規劃各項採購作業。 (三)就各保留申請案件分析其執行落後或無法執行原因,供作以後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之參考。 108年度本縣歲出預算執行率之提升及應付保留數之降低,雖較以往年度有顯著的改善,但部分預算編列與執行仍有未臻完善之處,縣府團隊仍將賡續檢討並覈實編列預算及加強執行,俾提升施政效能,讓有限的資源能有效的運用,民眾所期待的各項建設都可以如期如質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