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或選擇性提供資料期限至3月15日止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一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提供作業,項目包括:申請人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不提供本人扣除額資料、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申請期間將至三月十五日止,請民眾特別注意。

基隆分局指出,凡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滿二十歲歲(含一一一年度中年滿二十歲)且一一○年度受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申報扶養的子女、一○九及一一○年度連續二年受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申報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或兄弟姊妹(一一一年度未滿二十歲者為其法定代理人)均可提出申請。

基隆分局也表示,申請方式有一、網路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同意之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憑證或輸入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上所載「戶號」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申請。二、書面申請: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親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或將申請書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郵寄、傳真或遞送方式辦理。

基隆分局進一步說明,為免除逐年申請的不便,民眾申請分開或不提供作業,申請年度及以後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或不提供,不用每年申請。另於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已勾選「夫妻分居」欄項,則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一一一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也會分開提供,不用再申請分開提供作業,請民眾特別注意。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