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人受害!《角頭》臨演「賣豬仔」 竹聯幫成員李振豪被判刑18+18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曾在國片「角頭」當臨演的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被控與人蛇勾結,先後誘騙118名國人(3人未出國)赴柬埔寨當「豬仔」私行拘禁強迫從事電信詐騙,台北地院今年4月首波宣判,依刑法買賣人口、妨害自由等罪,將李振豪判刑18年,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經檢方追加起訴,台北地院進行第二波宣判,李振豪與共犯陳思瑋均再被判刑18年,其餘共犯各判刑10年到16年6月。
檢警調查,李振豪旗下共2個人口販運集團,一個自2月起與柬埔寨當地人蛇集團勾結,誘騙台灣人。另一個以同樣是竹聯幫成員的林晉宇為首,自2021年11月起,就從事柬埔寨非法人口販運,之後林的集團加入李男集團。該集團每騙一個台灣人,就可獲得1萬7000至1萬8000不等美金。
李振豪等9人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等理由,誘騙民眾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實際卻是以每人數10萬元代價,將民眾賣到柬埔寨。集團會先將被害人集中安置在旅館內,待簽立雇用契約,就把人送到柬埔寨,由當地人蛇集團接手,送進詐騙園區工作,估計88人受害,初估不法獲利超過1200萬元。
北院審理後,認為李振豪等9人正值青壯,有以正當工作謀生之能力,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為獲取高額利益,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惡性重大。其中李振豪等4人全部否認犯行,還飾詞狡辯,顯然毫無悔意。林晉宇等5人雖坦承犯行,但仍有避重就輕,難認有深切反省之意。
考量9人各自參與之事務不同,各依其等參與之部分論罪,及其分工、參與程度、所生之危害、犯後態度、犯罪所得等量刑因素,依刑法買賣人口、妨害自由等罪,將李振豪判刑18年,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
今年1月,北檢針對後來又救出的30人部分再提起公訴;北院分別審理。台北地院今進行第二波宣判,李振豪與共犯陳思瑋再被判刑18年,其餘共犯各判刑10年到16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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