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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真的有夠衰!有民眾跟朋友約出國,卻沒想到剛到櫃檯報到,就被地勤告知,他的護照遭被列管,限制出境。當事人傻眼,怎麼會這樣,趕緊打電話給列管單位高雄地院,以及入出境主管機關移民署,花了6小時才發現,原來是誤報!當事民眾劉先生:「精神損耗比較嚴重,因為這中間的過程繁瑣,而且你都要靠自己去搜尋,你要一直打電話,一直接電話而且你不能睡覺,你會很怕自己錯過任何一件事情,然後也會從那邊得知說,這件事情可能沒辦法解決,所以他們會跟你說你就算了吧,就是你這趟旅程要放棄。」回想當時,劉先生語氣,除了無奈還是無奈!上週四,他和三名友人相約曼谷度假。卻沒想到,才剛到櫃台報到,就被地勤告知,自己遭移民署通報列管,不能出境!民眾到機場發現自己被限制出境(圖/民視新聞)當事民眾劉先生:「我完全沒有預兆說,自己會被限制出境,因為我今年五月還有去越南,(一開始地院說的前案)易科罰金我已經繳完了,總不可能我沒繳錢政府讓我拖96個月,中間還可以讓我出國,所以不可能,(地院承辦人說)應該是系統登記錯誤,導致我被誤通報。」明明今年五月,才剛出國,用的還是同一本護照,這中間又沒犯任何罪,怎麼會被限制出境?劉先生眼巴巴看著朋友登機起飛,自己只能狂打電話求助。秀出通話紀錄,每一通電話都講好久,從通報列管的高雄地遠,打到高雄地檢、屏東地檢,甚至移民署,來來回回,確認好久。從早上九點到機場,一直到下午被告知誤報、列管解除,才能再花4千多塊,買了晚上7點的飛機,飛出國。地院告知的字號,是民眾多年前已經易科罰金完的前案,卻在多年後被以之為理由限制出境(圖/民視新聞)非當事律所主持律師慕宇峰:「如果公務員在限制出境通報等,行使公權力職務時,因過失不法侵害民眾權益,或有怠於執行職務,而致民眾有權益受損,民眾可依照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等規定,向有關單位提起民事訴訟,並要求賠償。」是不是誤報,高雄地院還得再確認,但移民署回應,管制出入境,都按通報單位,依法辦理。只是開心出國,卻遇上這種事情,民眾已經諮詢律師,希望能有單位,為此負責。原文出處:獨家/有夠衰!到機場發現「被誤報通緝」 男錯過飛機重買機票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泰國終於宣布永久免簽了?泰辦處回應「藏玄機」何妤玟親曝過去創傷!預告「暫離台灣」網急:移民到哪?帶長輩出國有眉角!她列「10不崩潰守則」全網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