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款發熱衣檢測 新北消保官:4款溫升未達標 4款落差大
時序進入冬天,市售各品牌發熱衣,新北市府消保官今天表示,愈貴的發熱衣不見得愈有效,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4款溫升未達標,4款溫升落差相當大,發熱效果存疑。已請業者下架提供正確資訊。
新北市府法制局主任消費者保護官王治宇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市售宣稱有發熱功能的各品牌發熱衣,價格差距頗大,機能性紡織品無法目測其標榜效能,於是透過網路購物抽驗12件發熱衣,委託全國公證檢驗公司檢驗。
消保官鍾佳儒表示,這些產品分別是台灣、越南、中國大陸生產,商品中文標示只有一家符合,其他多為缺少國外製造商名稱、洗標為舊標示、成分未標示中文名稱等,已由經濟發展局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鍾佳儒說,業者常標榜通過FTTS-FA-023(吸濕發熱紡織品驗證規範)、FTTS-FA-010(遠紅外線紡織品驗證規範),檢測結果有4件實測溫升比標榜的低;某品牌石墨烯發熱衣宣稱溫升攝氏16.8度,實測只有8.9度。
另有一款標榜日本機能纖維素材的發熱衣,宣稱溫升攝氏11.75度,實測只有5.3度。有4件標榜吸濕放熱的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消保官說,已請檢測不符合的製造商先將產品下架。
全國公證紡織科技實驗室副理王燦燊告訴中央社記者,實驗室是以外部加熱後,實測發熱衣的溫升效果。
另外,這次檢驗12個樣品游離甲醛檢測皆符合標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化工商品科科長黃凱弘表示,標檢局會不定期抽驗紡織品的游離甲醛、偶氮色料、鉛、鎘、有機錫等,檢測防腐劑、殺菌劑、重金屬等,以往曾檢驗出,但近年已大幅改善,幾乎未檢出。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