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罰跪浴缸溺斃 阿姨涉凌虐致死罪遭聲押
三重15歲劉姓少年疑被家人罰跪浴缸時溺斃,新北地檢署晚間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聲押少年的劉姓阿姨,周姓父親則以新台幣2萬元交保。
劉姓少年的母親已過世,因此,劉姓少年和10歲的妹妹及爸爸借住在三重自強路阿姨的住處,因少年常有情緒不穩的情形,阿姨也多加管教,但少年從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約3時都不肯睡。
由於少年持續吵鬧,阿姨便將少年帶至浴室,命令少年罰跪於浴缸內冷靜,放熱水至8分滿後,阿姨才離開約20多分鐘後再進入察看時,發現少年倒在浴缸中且臉部朝下,已無呼吸心跳。
阿姨事後和死者父親合力將少年帶至客廳,警消獲報到場時,阿姨已幫少年進行CPR(心肺復甦術),少年被送往台北市新光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獲報還派鑑員到醫院檢視死者,由於頭部未發現明顯挫傷情形,目前已報請檢察官相驗以釐清死因,深入偵辦。
少年的劉姓阿姨和周姓父親今天晚間7時許被警方移送至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劉姓阿姨涉嫌刑法第286條第3項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周姓父親則以2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