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秒連2違規!苗議員收跨縣市2罰單 警:非一案兩罰
苗栗縣 / 巫召清 林建鋒 謝憲宗 報導
苗栗縣議員楊恭林,開車要回卓蘭的住家,因為跨越雙白線,又沒打方向燈,短短18秒內連續2次違規,被後車駕駛檢舉,因為違規的地點,隸屬不同縣市的警局管轄,因此被苗栗的大湖分局,以及台中的東勢分局開單告發,楊恭林懷疑遇到檢舉達人,被有心人士針對,覺得相當無奈,但民眾認為,違規就是事實,開罰有理。
交通違規時間相差短短18秒,連續接到2張罰單,苗栗縣議員楊恭林在臉書貼文,強調他遇到「好厲害的檢舉達人」、「一路從台中市追到苗栗縣」、「同年同月同日同時間」、「前後收到2張不同縣市同時段罰單」,記者林建鋒說:「這裡是台中與苗栗交界的卓蘭大橋,苗栗縣議員楊恭林經過這裡的時候,因為連續違規,被後方駕駛的行車記錄器全部拍下。」
當時楊恭林行經台三線省道是台中市轄區,因為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被台中東勢分局裁罰1200元,18秒後車輛通過卓蘭大橋,因為跨越雙白線,被苗栗大湖分局裁罰900元,苗栗縣議員楊恭林說:「我自己是嚇一跳,原來同一個人檢舉啊,算了那不是多少錢繳掉就好了。」楊恭林強調違規是事實,但同一個路段同一時間,短短1公里連續被檢舉開罰,還是覺得很無奈,警方解釋同一路段違規事由不同,並不是一案兩罰,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第四組警員黃奕文說:「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以下罰鍰。」
因為本身違規被後車的駕駛連續檢舉,當地民眾怎麼看,當地民眾說:「16秒(18秒)就2張那麼恐怖喔。」、「被開(罰單)是剛好的,因為違規本來就是事實嘛,我覺得像這樣子的話,被拍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民眾認為,當地的車流不少車速也比較快,如果駕駛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別人也不會有檢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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