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修法 迫主管媒體機關停擺 行政院遺憾立院半年不審NCC人事案
行政院表示,將就條文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但也對立法院半年沒審NCC人事案表達遺憾。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16條修正案,代理主委翁柏宗將無法繼續代理,自12月起,NCC委員會將只剩下3位委員,無法召開委員會,包含打詐條例子法、廣電節目內容裁罰等104項業務,均將一同停擺。
因為立法院對NCC人事案延宕半年未審,為了避免委員會無法運作,影響NCC日常業務辦理,今年7月時,NCC已經修正過「NCC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過去,蘋果、三星等智慧型手機新品要進入台灣市場販售時,都必需要經過NCC委員會審議,在今年7月的這次審議中,已針對58項業務進行作業要點修正,無需經過委員會討論,以免對一般民生造成影響。
不過,除了上述58項業務之外,仍有104項業務依法只能由NCC委員會議處理。這104項業務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也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
舉例來說,9月以來,不少與柯文哲案相關的電視內容,陸續遭到民眾申訴,接下來,如何裁罰這些節目內容,也需要經過NCC委員會討論。NCC統計,目前與柯文哲案相關的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申訴案已達426件,其中,有306件來自於年代的節目,而另外100多個不同案子,則是環繞其他電視節目。按照流程,目前NCC先請電視台提意見陳述,並將召開倫理委員會,最後才會提到NCC委員會進行討論,但如果未來委員會停擺,這些廣電節目裁罰案也將停止討論。
15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陳建仁前院長於今(2024)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但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對此政院表達遺憾。
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就立法院於今年7月16日以及今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
NCC因為主管電視媒體,近年來都是朝野攻防重點,今年4月底送進立法院的4位新人事案都沒有審就是例子。如今,在野的藍白黨團再聯手,15日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準備讓NCC停擺。
昨天立法院會藍白聯手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要求上會期三讀通過的「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行政院須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讓代理主委翁柏宗「如期卸任」。修正條文昨天經院會表決,最終藍白聯手以55:48票通過。藍白聯手通過不讓代理主委留任,但沒有同時審查拖延半年的NCC人事案,等同讓只剩3席的NCC委員做不了事而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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