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法修正NCC將停擺 打詐子法等逾104項業務受牽連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委員連任限1次並刪除延任條款,自今年12月1日施行。NCC今天表示,委員會12月恐剩下3人將無法開會,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廣電裁罰案,再加上近期打詐子法的推動,可能逾104項事項會受影響。
立法院7月中旬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行政院依法請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在野黨立委不滿行政院此舉,力促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今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第4條及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此將造成NCC代理主委翁柏宗無法繼續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NCC委員將只剩3人。
NCC主秘黃文哲今天表示,NCC委員若只剩下3人,在新委員還沒上任前,委員會人數未達4人將無法開會,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還有廣電裁罰案都可能受到影響,若加上近期打詐子法的推動,可能逾104項事項會受到影響。
黃文哲指出,打詐子法像是跟「三振條款」有關的「經限制或停止電信服務達一定次數之高風險用戶公告」草案,以及跟「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草案,先前已經預告,後續還有相關流程要走,內部也在加速推動作業中,希望盡量不要影響業務。
先前NCC在7月已經先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等內容,因此,NCC在12月若只剩下3位委員時,手機產品依然可以送審驗後上市,不受影響。(編輯:林克倫、張若瑤)1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