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廣告違規罰款破2億!食藥署修法將按次加權裁罰

整理=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於2024年1月31日發布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將廣告違規情狀納入裁處罰鍰基準之加權事項,加重裁處力道,嚇阻違規食品廣告。

食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或療效 依四大面向加權計算裁罰金額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食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處以4~400萬元;涉及療效處以60~500萬元。目前處理原則就違規廣告業者,於上述法定罰鍰額度內,除「按次提高基本罰鍰額度(A)」外,並依「違規行為故意性(B)」、「違害程度(C)」及「其他裁量參考(D)」等4個面向,加權計算裁罰金額。

罰鍰金額根據四大面向進行加權計算。(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食品廣告播送60秒以上、專業人士或知名公眾人物代言 罰鍰最高可加權乘以3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有鑒於食品廣告違規情形隨廣告時間增加而增加,加上代言人的推波助瀾,更易使民眾陷入錯誤的判斷。因此,本次修正重點係針對上述「違害程度(C)」部分,列舉廣告違規情狀如下:
1、於全國性電視頻道或購物頻道播送,播送總時間60秒以上。
2、聘請專業人士(機構)或知名公眾人物薦證或代言;內容刊播產品使用前後比較圖、人體器官組織示意圖或誇張科學數據。


罰鍰金額計算方式的四大面向,其違害程度(C)單則違規廣告之違害程度應考慮2大情狀。(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罰鍰金額計算方式中的違害程度(C)、其他裁量參考(D)內容經過修正後,涉及第三次療效違規總計裁罰金額即高達500萬。(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現行衛廣法第36條未明確限制單則廣告播送時間,而根據2022年的數據顯示,違規食品廣告播送總時間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NXN酵素之王、專利健股複方達多項違規情節 裁決3倍罰鍰最高180萬元

倘符合所列情狀罰鍰最高可加權乘以3倍,以避免不肖業者持續利用廣告灌輸民眾錯誤的資訊,進而使民眾受騙上當,更甚影響健康。日後,針對有前述情節之違規業者,廣告誇大不實者,初次可處12萬元(A x B x C x D =4 x 1 x 3 x 1=12);廣告涉及醫療效能者,初次即可處180萬元(A x B x C x D =60 x 1 x 3 x 1=180)。

NMN酵素之王因廣告涉及誇大不實,廣告播放時間約4分鐘,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2023年裁處新台幣12萬元。(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專利健股複方因廣告涉及醫療效能,廣告播放時間約5分鐘,由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於2023年裁處新台幣180萬元。(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2023年涉及違規食品廣告的裁處案件數總計7,472件,罰款共計2億9,139萬元。(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針對違規累犯業者強化裁處 維護國人健康與淨化閱聽環境

未來,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地方衛生機關落實辦理,且針對違規食品廣告累犯之業者,確實依處理原則強化裁處強度,以維護國人健康及有效淨化閱聽環境。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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