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樓過期10年廣告物年久失修 開罰17次沒在怕 北市建管處擬新SOP

台北車站前的亞洲大樓,其27樓的大型廣告物已過期10年。台北市議員洪婉臻19日提案,要求市府積極處理此類工安問題。(照片來源/翻攝自google地圖)

在台灣,有異物從空中掉下來,造成行人死傷的事件時有耳聞,磁磚、冷氣室外機、大型廣告招牌...等等,行人走在路上都要擔心下一秒會不會被什麼東西砸傷。

過期10年廣告物,連罰17次沒在怕

19日,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指出,台北車站前的亞洲大樓,其27樓大型廣告物的有效期限早就已經於102年7月22日到期。且經過結構技師的檢驗,過期10年的廣告破舊不堪、強風一吹屢次有細碎物、燈管、變壓器掉落。雖然還沒有砸傷人的事件傳出,但依然是讓人十分擔心。

洪婉臻再指出,其實建管處從2021年開始,已經對此事連續開罰了17次,裁罰金額高達284萬元,業主卻依然不願意配合拆除。該大樓的管委會也向市府、建管處反映多次,卻不見市府有派人在積極處理。洪婉臻認為市府應該要積極介入處理並強制去拆除。

位在27樓的大型廣告物年久失修,隨時都有公安疑慮。(照片來源/洪婉臻研究室提供

建管處消極怠工,無列管執照到期卻未展延的廣告物數量

洪婉臻表示,因為這件事她去進一步調閱資料時發現,台北市現存超過100公尺的高樓共有71棟,領有許可證的大型廣告物共有13件,另外有申請在屋頂豎立廣告的共有904件,申領廣告雜項執照共有699件。但建管處對於現行有多少廣告物雜項執照到期卻未展延的數量卻沒有列管。

建管處公寓大廈科僅以一張公文表示,本處的建管系統沒有設到期未展延或是列管拆除等項目可供查詢,所以無法提供資料。洪婉臻表示,當一個廣告已經過期許久,有公安疑慮,市府這邊卻沒有相關數據、沒有警示作為,實在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所以她才提案希望建管處不要太消極,等意外發生才要處理。

另外,洪婉臻也提案要求將「屋頂廣告雜項執照效期」納入「台北市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把現有的執照申請系統加入警示功能,才能確實去把關執照效期。

建管處建立新SOP、3個月內會積極清查完畢

而建管處長虞積學回應,需要申請雜項執照的大型廣告物有122件,共76件已經清查完畢。而目前也有了針對逾期大型廣告物的SOP。跟過去只有裁罰的方式不同,現在如果大型廣告物逾期,可以進行3次裁罰。如果3次才裁罰後沒有去申請延期或拆除,建管處這邊就會直接拆除。

另外,虞積學也表示,未來3個月內,建管處會全部清查,並建立所有需要申請雜項執照廣告物的管理系統。在廣告物快到期之前的3個月,就會有警示系統,建管處會再依照這個警示系統去介入處理。

而議員洪健益也建議,業主在申請雜項執照時應該要有切結的動作,當執照到期不展延時,必須在一定時間內自費拆除或設立保證金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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