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類對象「快篩陽=確診」 指揮中心:2歲以下幼兒也適用

2歲以下幼兒雖不符合快篩適用年齡,但快篩若為陽性,也適用快篩陽性視同確診規定。(示意圖)
2歲以下幼兒雖不符合快篩適用年齡,但快篩若為陽性,也適用快篩陽性視同確診規定。(示意圖)

本土疫情持續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自5月12日起,開放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3類對象快篩陽性,可由醫師認定確診。15日指揮中心放寬適用對象年齡,若2歲以下幼兒,雖不符合快篩試劑適用年齡,但執行快篩後結果若為陽性,也適用快篩陽性視同確診規定。

自5月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3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過醫師診斷後視同確診,但必須使用衛福部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EUA)的快篩試劑,才可做為判別工具,其中包含經核准通過的鼻咽快篩及唾液快篩。

15日指揮中心再度針對2歲以下幼兒放寬檢疫規定,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中的2歲以下幼兒,雖不符合快篩試劑適用年齡,但因故接受快篩且快篩呈陽性者,經醫師評估確認其快篩陽性結果,且能達成醫病雙方達共識後,依醫師裁量認定可視為確診,並進行上傳/通報程序。

2歲兒適用快篩陽確診(指揮中心提供)
2歲兒適用快篩陽確診(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澄清,有關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於臉書發文質疑,政府2年前編列2,314萬預算研發快篩試劑的成果,經查衛福部該預算補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簡稱國衛院)偕同國防醫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簡稱預醫所)共同研發,並已於109年技術移轉給國內5組產業團隊進行後續開發、量產,國衛院及預醫所則持續輔導。 指揮中心指出,衛福部於109年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國衛院2,314萬元進行抗原快篩試劑研發,執行期程為109年1月至110年6月。國衛院據以和預醫所共同研發出具有辨識Covid-19之抗體,並將此抗體技轉予廠商進行抗原快篩試劑產製。

國衛院與預醫所於109年4月8日舉辦非專屬授權技術公開說明會,當天有許多廠商表達高度興趣,最後將該技術移轉給國內5組產業團隊,進行後續開發、量產之工作,國衛院及預醫所則持續輔導廠商進行產品化製造。該5家技轉廠商中,已有2家廠商於110年取得核准製造許可(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1106015005號、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1106610168號),其中1家廠商亦已進行家用抗原快篩EUA申請。 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疫情相關資訊及政策,均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勿輕信社群軟體流傳消息,以免自身權益受損。另提醒民眾,防疫相關資訊應以官方資訊發布內容為主,若對訊息有疑問,可至政府部門官方網站查詢(如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外交部、經濟部、內政部等),收到來路不明訊息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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