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死囚「評議簿」已銷毀!藍委:他們將回到普通法院、甚至被釋放

憲法法庭在今年9月宣判「死刑部分合憲、限縮適用範圍」,此包含了「判處死刑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今(19日)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透露,司法院查閱37名死刑犯卷宗的「法官評議簿」,其中30件評議簿「因超過年限已銷毀」,讓他直言:他們隨時可以要求回家。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昨(18日)司法院表示「查閱37名死刑犯卷宗的『法官評議簿』,其中30件的評議簿因『超過年限已銷毀而不復存在』,因此無法證明這30起是一致決」。而據113憲判8主文第13項「舉證責任的不利益必須由檢察總長負擔」,因此這些死刑犯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且非常上訴必然成功。

上述內容的白話來說就是「若找不到評議簿的死刑案,就無法證明法官是一致決。如此一來,當初好不容易死刑定讞的判決,就會被撤銷,所有死刑犯將回到普通法院成為一般被告」

此外,吳宗憲也指出上述「起死回生的死刑犯」可能導致的後續,分別為:「若不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可能會回歸社會呢?」;「羈押期限只有15個月,如若審理不完呢?」;「改判無期徒刑後,聲請假釋都符合可教化怎麼辦?若有人適用15年可假釋的舊規定怎麼辦?」。

以及「當初收容等待槍決的天數,將來是否會被人權團體要求折抵刑期?」;「非常上訴一旦成功,身份轉換為被告,那到事實審法官裁定羈押前的空窗期,根本沒有限制這些被告人身自由的法定事由」。

最後,吳宗憲也表示「已發文給司法院及法務部,需要相關單位盡速解決」。否則很快死刑犯就要回到社會、甚至就住在你我同一社區,「如此荒謬離譜的情事,讓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要日日活在恐懼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