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宣判:合憲但須限縮範圍

國內有37名死刑犯主張死刑違憲,進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4月23日行言詞辯論,12名大法官經過5個月評議,今(20)日宣判,死刑並未違憲,因此做出合憲性解釋,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

本次聲請的37名死囚,分別為羈押超過35年、羈押時間最久的邱和順,年紀最大、已72歲的王信福、黃春棋、陳憶隆,毒殺親夫與家人以詐領保險金的南投驚世媳婦、唯一女死囚林于如。

另外包含張人堡、張嘉瑤、鄭武松、劉華崑、連佐銘、蕭新財、楊書帆、呂文昇、施智元、劉榮三、王柏英、王鴻偉、陳文魁、沈鴻霖、陳錫卿、廖敏貴、唐霖億、沈岐武、蕭仁俊、廖家麟、徐偉展、歐陽樓、郭俊偉、連國文、李德榮、林旺仁、游屹展、蘇志效、邱合成、彭建源、黃麟凱、沈文賓等重大罪犯。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於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

代表被害人家屬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表陳淑貞表示,歐盟廢除死刑歷經53年,台灣、日本、美國同屬人權先進國家,也均保留死刑。根據調查,被害者家屬有高達96%反對廢死,並強調他們的意見其實很宏觀,並未流於情緒,有被害者家屬批討論廢死是一種「沽名釣譽、政治操作」。

法務部則主張,法務部堅決主張死刑規定合憲;判死的重點應聚焦個案,且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請憲法法庭為合憲性判決。至於是不是廢死,那是另外一個問題,應該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做決定。

12位大法官聽取正反意見後,當時大法官詹森林提出疑惑,「法務部一再訴諸民意,但包括通姦除罪、同婚議題大法官做出和民意不同的解釋,為何死刑議題,憲法法庭要讓步?大法官不能與民意有衝突?一定要和民意妥協?」當時言論一出,立即引發網砲轟,「你出發點就站在加害者身上談權益,那被害者呢?人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