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判賠200萬元 國民黨嗆殺雞儆猴

國民黨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黃子哲去年7月爆料,前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叔姪疑帶國營事業人員私訪印尼高層、圖謀私利。蘇嘉全怒告4人求償200萬元、登3大報頭版半版道歉;台北地院認為,4人言論部分不實,且未經合理查證,13日如數判准,可上訴。但刑事部分,北檢認為外交電報內容與正本大致相同,7月已不起訴,蘇嘉全已提再議。

國民黨質疑,此判決恐造成寒蟬效應,壓迫人民監督政府的言論空間,國民黨將提起上訴,希望高等法院做出維護人民監督政府、言論自由權利的判決。青年團前總團長呂謦煒抨擊,法院難道是民進黨開的?這就是民進黨殺雞儆猴,警告人民小心「批評民進黨政府都要付天價賠償」。

王等人去年公布駐印尼代表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電報密件,指「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電文中點名蘇嘉全、蘇震清,王等人公開質疑2人多次繞過外館,帶國營企業私訪印尼。

蘇嘉全提告,王育敏等人抗辯,稱有向多位外交官求證,並查證國營事業出訪報告及電報所提相關人士背景與往來情形,已盡查證義務,且依蘇嘉全、蘇震清當時官職,就監督言論應有較高容忍義務,經貿外交利益也與公益相關,他們是善意發表評論。

法官認為,王等人稱「蘇震清跟蘇嘉全幾乎年年都到印尼」、「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電報內並未提及,且與事實不符,後續挾雜的評論,更使社會大眾誤認蘇嘉全利用職權圖謀不法利益,已貶損蘇在社會上評價,雖政治人物應受公眾檢視,但不代表名譽權完全不受保障,判王等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