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學短報缺額 校長最高罰150萬
大學分發入學爆發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的狀況,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24日表示,上周已發函給4校校長請他們陳述意見,之後將依《私校法》第80條對他們進行行政裁罰,結果最遲下周公布。
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執行職務時,若學校辦理各項公開招生,有違反招生相關法規或其他影響招生事務公平,可處行為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大學分發入學於8月中旬放榜後,爆出文大未如實將申請入學、繁星推薦等招生管道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教育部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真理、大葉及佛光大學也有類似現象,引發軒然大波。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已下台、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則向董事會請辭,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則說會負起該有責任。
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表示,短報名額部分,文化和大葉兩所學校是初犯,佛光及真理則是累犯。不管這些學校是初犯或累犯,教育部會有不同的處罰方式,將依情節的輕重,對校長及學校進行懲處。
這起事件發生至今超過1個月,教育部會怎麼懲處這4校校長?廖高賢24日表示,教育部將對4校校長進行行政裁罰,但依規定要讓當事人(校長)陳述意見,上周已發文給他們,之後會以《私校法》第80條進行懲處,結果最快本周或下周就會出爐。
根據《私校法》第80條規定,4校校長將面臨被處以30萬到150萬元罰款。在這次事建中,佛光大學及真理大學是累犯,兩校校長可能被懲處較為嚴重,最高可罰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