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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度偷吃」 苗栗警察偷吃同事放冰箱裡的牛肉

苗栗一間派出所發生警察告警察的案件,原來是有警員多次偷吃同事放冰箱裡的牛肉,總共吃掉了2.75公斤。檢察官調查他一共偷吃4次,法官認為當事人身為警察知法犯法,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一天折算1千元,市價1千元牛肉因為偷吃付出4萬元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