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就可篩!乳癌年輕化 明年起放寬篩檢年齡「上下+5歲」
▲ 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國民健康署今(5)日宣布,自明(114)年起,放寬乳癌篩檢年齡,上下各增加5歲,擴大至40歲以上未滿75歲婦女,鼓勵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接受檢查者,請攜帶健保卡至醫療院所,或逕洽各地衛生局(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
10月是國際乳癌防治月,根據國健署110年癌症登記資料及衛生福利部112年死因統計顯示,乳癌是我國女性癌症發生率第1位及死亡率第2位,乳癌發生高峰為45歲至69歲;目前仍有約34.5%的45歲至未滿70歲婦女從未接受過乳房X光攝影。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及乳癌患者有年輕化的趨勢,國健署表示,自明年起,放寬乳癌篩檢年齡,上下各增加5歲,擴大至40歲以上未滿75歲婦女,鼓勵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接受檢查者,請攜帶健保卡至醫療院所,或逕洽各地衛生局(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國健署指出,目前已知的乳癌危險因子包括初經早、停經晚、未曾生育或30歲後才生第1胎,以及未曾哺乳、有乳癌家族史者、有乳癌變異型致病基因、得過乳癌、卵巢癌或子宮內膜癌等。因此,女性們除了多加注意自己是否有上述所提及的乳癌風險外,更應該從年輕時就遠離菸、酒等致癌因子,保持飲食均衡,養成規律的運動習慣,並適時釋放身心壓力,以降低乳癌風險。
國健署提醒女性朋友,預防乳癌請把握三個「及早」:
1.及早預防:遠離菸、酒等致癌因子,飲食均衡,養成健康生活型態、規律運動、維持理想體重,並適度釋放身心壓力。
2.及早發現:符合資格的婦女應定期接受篩檢,早期發現病變組織。
3.及早治療:一旦篩檢結果異常,應儘速接受後續診斷與治療,早期乳癌治療預後佳,5年存活率高達9成。
除了定期進行乳房X光攝影檢查外,若發現乳房出現異狀,如:乳頭有異樣帶血、分泌物、凹陷、表皮發紅或發癢;乳房局部凹陷或凸出、出現腫塊;乳房皮膚出現橘皮、潰爛等異常時,也請儘速就醫,掌握早期診斷與治療的黃金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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