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命案配偶殺人罪不起訴 賴母委任律師:遺憾!將聲請再議

身價5億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夏姓配偶涉嫌殺人罪獲不起訴,但「假結婚」遭起訴偽造文書罪。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檢方認定「假結婚」是明察秋毫,但許多殺人案跡證仍調查不足,無法說服家屬,他轉述,賴母強調要「爭取上訴(再議)、還賴小弟清白。」

檢方不起訴夏男殺人罪,許哲維表示「遺憾」,他說,上午已經告知賴母這個消息,賴母馬上跟他說「要爭取上訴(再議),一定要還賴小弟清白。」表示針對調查未完備部分,家屬會聲請再議,根據檢方上午記者會提出的理由,他很感謝檢察官努力查證,但很遺憾的是,家屬提出的證據方法,檢方並未採納。

他舉例說,例如賴小弟生前是不是被注射過「氯化鉀」還是有疑慮,就這點曾請教過高大成醫師,人體血液有3500CC,血液中只要有5到20CC的氯化鉀就足以致死,本來測不出來血液有超標。「我們曾經請檢方就心臟、皮膚周遭組織等處做切片檢驗,如果出現鉀離子超標,就可能跟鉀離子有關係,檢方只單純做血液檢驗是不准的,所以驗不出來很正常,不能單憑血液驗不出來就說沒施打(氯化鉀),可能要做進一步探究。」

記者問他,檢方起訴偽造文書是否有助遺產訴訟?許哲維說,這部分完全尊重檢方決定,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他說,「夏男、賴小弟之間沒有交往關係,賴小弟明顯是異性戀者,而且在學校追求過女生,這點跟我們之前說的一模一樣,我們相信,偽造文書判決有罪的話,對民事訴訟我們就會保持審慎樂觀的態度,相信對訴訟有很大幫助。」

他強調,殺人罪部分一定會聲請再議,檢方有很多地方是調查不足的,從檢方記者會投影片可看到,在現場鑑識上仍有相當大的瑕疵與疏失,4日發生墜樓案,5日才到現場的欄杆做生物跡證採驗,現場也沒封鎖,明顯是採證太慢,而且現場沒留下腳印、指紋,居然只留下賴小弟的指紋,這樣的採證結果要如何說服大眾,是非自有公論。

而假設賴小弟如果是自己跳下去,動機是什麼?檢方都沒有說明,新聞稿也沒有交代。檢方的查證有解釋一些我們的質疑,但我們提出的嘴唇擦痕、肩膀勒痕、背部為何沒有脊椎斷掉的狀況,檢警沒有採證2樓的血跡及微物跡證,怎麼推論人是掉到2樓以後再掉到地上,這是我們再議時要釐清的。

至於外界和家屬質疑的「勒頸」部分,許哲維表示,檢方認定是「護頸」造成的,他尊重檢方的看法,但他解釋,消防隊的護頸採取全國統一規格,他自己到消防隊做實地測試,即使護頸拉到最緊仍有空隙,他的身高185公分,脖子絕對比賴小弟粗,還可以伸手進去,這樣如何造成賴小弟脖子的擦傷?這點殊難想像,我們沒辦法被說服。

至於大家關注的「針孔」問題,許哲維說,依據檢方投影片的監視器截圖,其實沒辦法看到賴小弟是哪隻手被打針,畫面角度都被護理師遮住了,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樣打針的。他謝謝檢察官願意傳訊6名醫護人員,如果檢方願意開示全部筆錄證據,就可以知道,護理師的證詞應該是說,「右手針孔誰打的我們沒辦法確定」。檢方如果願意拿出證據說服我們,我們都願意接受。

而事發至今,夏男仍拒絕接受測謊,許哲維說,尊重夏男的權利,「但我們認為這是證明他清白的好方法,所以還是會建議他接受。」

最後針對遺產部分,記者提及賴母是否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遺產,許哲維說,要先確認誰有權利繼承遺產,然後再討論繼承遺產限額的額度,他認為有權利繼承的就是賴母。他解釋,內政部有做出行政命令,依規定可以繼承,而依據賴母的狀況,現在也可繼承,只是在時限內必須處分不動產而已。

他也說,目前有遺產繼承權的就是夏男和賴母,和賴家沒關係,如果偽造文書成立,婚姻關係就會被認定無效,夏姓配偶的繼承權就會失效,屆時唯一的繼承人只有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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