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看過來》綜所稅「4大新制」和申報「4大NG」一次掌握

報稅季要到了,申報112年度綜所稅主要有4大新制需要注意,另外國稅局也整理出常見申報錯誤樣態,民眾需多加留意以免遭補稅處罰。(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台)

112年綜合所得稅即將在5月1號至5月31號開跑,本次報稅主要有4大新制,包含成年年齡下調,滿18需自行報稅、基本生活費調升、 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首次上路,以及個人出售舊制房屋,需提相關證明文件核實所得,否則將以112年度規定計算柴產交易所得稅。民眾應留意相關法令變動對自身稅負影響,即早備妥相關資料,一免申報時出現錯誤、手忙腳亂。

另外,財政部在今(26)日上午8點就已開放民眾可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112年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納稅人可至總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臨櫃申請查詢,也可委託他人代為查詢,但應備妥相關證件與委託書等資料。同時綜所稅手機版及線上版報稅系統也已開放連線使用,5月1日零時就可進行網路申報。 

112年度綜所稅4大新制

今(113)年5月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需要知道的新規定主要有以下4項,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高至20.2萬元、112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以及「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出售舊制房屋,必須提示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 

(更多新聞:五月報稅季》個人CFC首次上路!5步驟報稅實務一次上手) 

民法成年年齡降為18歲,等同滿18歲者,除了仍在校就學、身心障礙以及無謀生能力可以被申報撫養,其餘就要獨立申報,如果是民國94年出生、112年剛滿18歲的公民,本次則可以選擇被申報扶養,或者變身為納稅義務人單獨報稅。 

再來,「不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比去(111)年度增加6,000元,調高到20.2萬元,預估235萬戶受惠。意即本次申報,民眾拿A.基本生活費用總額(基本生活費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與依規定可以減除的B.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兩項相減( A-B )的超額部分可從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用課稅;若最後得出是負數,代表基本生活費差額為0元,則不用再減除。 

至於財政部2月發布的「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擴大豪宅認定標準,如果民眾出售適用的舊制房屋,沒有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就會按照該規定標準計算所得額。 

(更多新聞:「豪宅線」二度下修豪宅變多了 高雄、新北增幅超過200%成大苦主) 

報稅4大常見錯誤,搞錯免稅額、漏報租賃所得... 

為避免納稅義務人申報錯誤導致遭補稅處罰,台北國稅局針對免稅額、所得稅額、扣除額、網路申報等4種常見錯誤,提醒民眾要多加注意。 

首先是免稅額申報錯誤:112年度綜所稅每人免稅額為9.2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每人免稅額增加50%至13.8萬元;但是,如果是申報扶養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等),因為不是直系尊親屬,所以免稅額仍為9.2萬元,不要搞錯、誤以13.8萬元計算免稅額了。 

第二,所得額申報錯誤:主要有2小樣態,申報時不小心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至稽徵機關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國稅局提醒,如果有疑義,請先洽詢憑單填發單位確認;另外,漏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例如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或信託業者投資境外或大陸地區基金、債券及股票等金融商品所獲配息、出售或轉換之利得等,這些都要記得申報。  

關於扣除額列舉常見錯誤,國稅局也整理出常見錯誤樣態,包含點光明燈、安太歲或參加法會都不能算在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扣除額中。(製圖/李海琪;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

最後,也要注意別在最後一刻「功虧一簣」,用網路申報卻沒有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導致未申報成功,國稅局解釋,民眾採網路申報,可以用申報系統產出「檢核用計算表」檢查申報內容及計算稅額,確認無誤後,請務必將申報資料上傳及確認報稅系統顯示「步驟5-申報完成」(手機版)或「上傳申報成功」(線上版及離線版)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並請印收執聯自行留存7年,以便日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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