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電費帳單仍依夏月收費 台電:差額部分將於下期電費帳單抵扣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台電配合行政院紓困4.0精進方案,針對住宅用戶6月不實施夏月電價,但部分用戶反映所收到的6月份電費帳單仍依夏月電價收費,為此,台電今(19)日表示,因作業未及,6月電費帳單將會重新計算,差額部分將於下期電費帳單一併抵扣,請用戶放心,不會影響用戶權益。

台電指出,全臺住宅用戶逾千萬戶,為免頻繁擾民,因此,採隔月抄表收費制度,半數用戶在單數月份抄表收費,其餘用戶則在雙數月份。後續根據抄表所得用電量,依適用電價進行核算,最後,依序寄送電費通知單予用戶,整體流程牽涉多項細節。

台電說明,電費採先用電後付費制度,電費帳單的用電期間為前2個月,而往年夏月電價皆從6月開始實施,行政院於今年6月24日公布紓困4.0精進方案後,台電隨即展開收費調整作業,包括修正計費程式,重新計算用戶電費,預計在7月完成。但實務上無法即時配合電價異動日期全面調整抄表、計費及郵寄等作業期程,致部分用戶6月電費已經計費且寄送繳費通知,因此造成用戶誤會,台電深表歉意。

台電表示,於公告實施6月份暫緩實施夏季電價後,即進行計費程式調整,程式調整妥前已寄送按夏月電價計費的電費通知單,將重新按非夏月電價計費,差額部分於下期電費一併抵扣,不會影響用戶權益。

台電表示,針對仍依夏月電價計收的住宅用戶,6月電費帳單將會重新計算,差額部分將於下期電費帳單一併抵扣,請用戶放心,不會影響用戶權益。(取自台電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