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制上路!清冠一號公費不補助 網購包材要減量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從7月1日起,清冠一號將走向自費。衛福部表示,將有與衛生、消費與環境保護的多項新制度上路,包含:部分負擔金額調高,屆時到醫學中心掛急診,最高將自付750元。長照相關補助資格調整等,符合4級以上的住民調增補助為每人每年12萬元,並取消排富,預計6.8萬人受惠。另外與食品有關的則有蜂蜜相關食品的標示規定修正。
急診與藥品部分負擔調整 到醫學中心掛急診費用增加
衛福部健保署表示,7月起的部分負擔部分,將取消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藥品費用100元以下免收藥品部分負擔之規定,並調高收取上限為300元;持醫院門診開立之慢連箋(開藥28天以上)第一次調劑之藥品費用併一般藥品費用計收藥品部分負擔。
同時最受關注的急診部分,急診不按檢傷分級收費,改按就醫層級收取部分負擔,並調高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定額金額。 最後有4類人的部分負擔,原則上不會變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滿70歲之中低收入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另外,迎接高齡化社會,在長期照護相關補助上,7月起也有變動。衛福部長照司表示,入住老福機構、護理之家等7類機構,年度累計達90天以上,且稅率級距未達20%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自112年起,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之住民,調增補助為每人每年12萬元且取消排富規定,於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未來蜂蜜如有添加物 包裝應清楚標示
未來如果包裝的蜂蜜以及糖漿類食品,標示純蜂蜜就必須只有蜂蜜;如有添加物則須標示為蜂蜜風味或口味。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未來針對「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中,標示「蜂蜜(蜜)」、「100%蜂蜜(蜜)」、「純蜂蜜(蜜)」,應為僅含蜂蜜成分之產品。
蜂蜜含量達60%以上,添加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加糖蜂蜜」;添加糖(糖漿)以外之其他原料,而未添加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調製蜂蜜」或「含〇〇蜂蜜」,且字體大小應一致。蜂蜜含量未達60%,且品名含「蜂蜜(蜜)」字樣者,品名應完整標示如「蜂蜜(蜜)口味」或「蜂蜜(蜜)風味」,且字體大小應一致。最後, 前述產品均應依蜂蜜含量多寡依序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未添加蜂蜜之包裝糖漿產品,品名不得標示「蜂蜜(蜜)」或等同意義字樣。
為減少美容相關消費糾紛 契約須說明內容
最後疾管署為保障美容消費行為業者及消費者的雙方權益,減少消費糾紛,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訂定之「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1月6日公告,將自本年7月1日起生效。未來業者應將消費者得接受美容實施之條件,及消費者所選擇之美容項目、對價、計價方式、次數、期間、效果分析、副作用、危險性等,及為實施美容所必須購買相關商品之內容、性質、效用、數量及價格,於訂約前向消費者為充分明確之說明,並提供相關之書面資料 。
公費清冠一號回歸自費 單盒要價千元
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回歸自費,一盒要價約1500到1800元。衛福部長薛瑞元在媒體訪問時曾提到,公費補助方案僅到6月底,已經無預算可供應。
▲清冠一號所需藥材。(圖/NOW健康資料照片)
網購包材減量 從頭減量愛地球
與環保有關的則是與網路購物相關,環保署在2月初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自7月1日起實施。環保署表示,有網際網路零售業之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90%以上回收紙含量;塑膠包材摻配25%以上再生料。其中,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之中型業者,亦須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大型業者,須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及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
核稿編輯:陳如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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