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萬或170萬? 黃珊珊控檢調「縱容放話」:想未審先判嗎

【江宜潔/綜合報導】檢廉持續偵辦京華城弊案,怎料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歷經住家等七處被搜索、回廉政署調查、移送北檢複訊、提審遭駁後,檢方認定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等罪,目前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讓他在地下候審室過夜一晚待今(1)日開庭。值得注意的是,全案如今又有一筆不確定為700萬或170萬的不明金流傳出,這讓立委黃珊珊痛批檢調:「縱容放話!」

柯文哲昨(31)日深夜遭北檢聲押禁見,沒想到後續又有媒體獨家爆料,指稱他曾給妻子陳佩琪一筆不明金流、讓對方存入ATM中,不過這筆款項至今仍未被證實為700萬或170萬。

民眾黨黨團主任陳智菡今日凌晨回應,柯文哲牽涉弊案調查等了兩天,結果卻等到一個「不明財產170萬」,她質疑這筆款項似乎看不出與京華城案有任何對價關係、且相關金流也看不出來。

對此,陳佩琪不僅已仔細向檢方交代,這筆財產金額包括:2018年柯文哲選舉補助款、爸爸媽媽留下的手尾錢、柯文哲過去上節目的出席費和稿費等,只是檢方不願採信,而她事後也現身北檢外向支持者們鞠躬致歉,並強調自己每一筆錢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直到今日稍早,黃珊珊針對所謂「不明金流」發聲,並痛批700萬和170萬消息來源才不明,「各種獨家假消息,是縱容放話,還是想未審先判?羅織入罪?」甚至質疑檢調「偵查不公開」一事。

回顧昨日晚間進度,檢方指出經訊問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後,認為兩位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以及同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圖利罪」等,其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滅據或勾串之虞,爰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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