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濫用子宮鏡遭核刪72% 長庚:不見得有錯誤

林口長庚醫院遭人檢舉濫用子宮鏡檢查導致死胎,中央健保署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初步調查結果,發現林口長庚婦產科平均就醫次數或鏡檢執行率都高於其他醫學中心,健保署抽查404案後,高達291件被認定為浮濫使用子宮鏡檢查,核減率72%,其中一名個案在3年內接受25次鏡檢,20次被認定為非必要而被核扣經費。

對此,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表示,目前尚未得到中央健保署的說法,院方也決定等健保署調查資料公布之後,才會統一做回應。另外,關於一名婦人在3年內接受25次子宮鏡檢查,有20次被認定為非必要,黃璟隆則回應,25次的子宮鏡檢查都是屬於治療性的,不表示一定有問題,用這樣簡單的方式對病人反而比較安全又有效,不見得就是錯誤的。

據資料顯示,全國各醫學中心近3年婦產科平均一年就診人數為55萬人,林口長庚約8萬人,佔比15%;子宮鏡檢查方面每年平均檢查人口數約為1.85萬人,林口長庚一年就約有8,800人次,佔全國總數47.4%,若單就婦產科門診來看,各醫學中心的病人鏡檢率為3.35,而林口長庚比率為10.5%。

檢保署指出,全國在3年內接受12次以上鏡檢的病人共有5位,林口長庚就佔了4人,其中一位為台大醫院病患。健保署表示,針對林口長庚執行子宮鏡檢查,北區業務組委託婦產科專家進行病歷抽檢,共計抽審404件,291件被認定為浮濫且非必要,遭核減率為72%。待行政調查完成後,健保署將進行追扣給付,也會要求林口長庚醫院出面說明。

健保署希望婦產科醫學會能制訂相關治療流程,呼籲病患對於任何的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都要有警覺性,要必須瞭解其中的風險。醫病關係中,病人有權利要求醫生對醫療行為善盡告知說明責任,必要時應尋求第二醫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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