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業納8周變形工時 勞團批為業者開後門將更血汗

勞動部日前預告擬將汽車貨運業納入8週彈性工時,引起勞工和勞團反對,今(22)日下午到勞動部前抗議,勞團指出,汽車貨運業是低薪長工時的血汗行業,實際工時常常都在12小時以上,也很少有人能領到加班費,如日前的蝶戀花遊覽車事故就傳出因司機過勞而發生意外,要求勞動部不要讓駕駛陷入更過勞的處境。

下午,勞團到勞動部抗議,勞團指出,依據勞保局職業災害統計資料,從2011年到2016年6月,運輸及倉儲業勞工佔全體過勞失能與死亡勞工的15%,是過勞的重災區,近5年來,至少有32位以上的運輸及倉儲業勞工,因過勞而去世或失能,政府看不見這些勞工的過勞處境,還要將他們再次列入8週彈性工時當中。

工鬥成員姚光祖說明,如果改採8周變形工時,只是為了讓資方可依業務調整出勤,規避休息日應給勞工的加班費,一旦挪移例假日和休息日,勞工看起來好像可以完整放到連續假日,但事實上,像是製造業採8週變形工時,訂單來的時候加班,沒單就可能被排休息,休假在8週內沒排完就先累積起來,可能永遠放不到。

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曾堉誠指出,依據主計處薪資及生產力統計顯示,從2011到2016年,近5年內汽車貨運業平均薪資收入是34,624元,只有同期整體運輸及倉儲業勞工平均薪資50,676元的68%,然而,汽車貨運業勞工的工時近5年平均每月187小時,是整體運輸及倉儲業勞工平均每月工時178小時的105%,換句話說,和全體運輸及倉儲勞工比較起來,汽車運輸業的勞工,每個月要多做一天以上,平均薪資每個月甚至很少超過15,000元,結果勞動部竟然無視汽車運輸業勞工的低薪血汗,還打算開放汽車運輸業納入8週變形工時,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勞團原本預備要丟雞蛋,結果雞蛋一拿出來卻遭警方當場沒收,於是撒冥紙抗議,勞動部當場派出代表,但僅接下陳情書並未回應,事後則發新聞稿表示,各行各業本有不同營運模式及工時安排需求,現行《勞動基準法》已訂有2週、4週及8週彈性工時規定,指定行業得在各該彈性週期總正常工時數不變的前提,由各事業單位經由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排定妥適的工時模式。​

勞動部指出,依8週彈性工時規定,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得將8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320小時)加以分配,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時不超過48小時。又依新修正第36條規定,每7日中至少仍應有1日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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