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大停電 經濟部查處分總座記過2次

815大停電懲處名單出爐,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今晚說,經考績委員會決議通過,中油總經理劉晟熙記2小過處分。若功過未抵將影響考績為乙等,將減半個月的考績獎金,相當於新台幣8萬多元。

中油總經理劉晟熙劉晟熙(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油總經理劉晟熙劉晟熙(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電公司大潭電廠8月15日下午4時因天然氣供應中斷,導致機組停機,全台各地多處停電,行政院成立「815停電事故行政調查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並於9月7日公布調查報告及改善建議。

報告內容指出,中油責任包括未訂定更換電源供應器的標準作業程序、未依台電及中油的供氣合約及聯繫通報機制通知台電,且僅一人在場監工,相關主管督導不周且未落實管理。行政院也將究責部分,交由經濟部處理。

經濟部今天針對此案召開考績委員會討論,負責督導中油業務的龔明鑫晚間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行政院調查報告指出中油有4大缺失,其主要行政疏失者為中油天然氣事業部,但大停電造成社會大眾及產業不安,中油經理部門有督導不周的管理疏失責任。

龔明鑫指出,考績委員會最後決議通過,劉晟熙記2小過處分。

根據中油內部考績計算方式,若到年底結算時,功過仍未能相抵,記小過將影響考績為乙等,減少半個月薪水獎金,依目前總經理月薪約新台幣16.7萬元計算,將減少逾8萬元的考績獎金。

龔明鑫還提到,由於經濟部所屬事業權責劃分,各事業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由各事業獎懲審議委員會依內部規章自行核定,中油今天下午4時也召開獎懲審議委員會,進行懲處審議。

中油內部初步決議懲處名單,包括副總經理、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和副執行長、天然氣事業部處長和副處長均記小過1次。

另外,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經理記小過1次加申誡兩次,且調離主管職位;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站長記小過1次加申誡兩次,另兩位技術員都記小過1次。上述名單將走完行政程序後,再做最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