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賭場公投?假的
宣稱為了振興離島地區經濟發展,2009年1月23日,立法院通過通稱「博弈條款」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賦予離島依公民投票程序決定是否設置觀光賭場,並排除適用《刑法》賭博罪章的規定。
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規定: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
按照這樣的規定,過去七年,澎湖縣與連江縣(馬祖)已經先後進行過三次觀光賭場公投,澎湖分別於2009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5日舉辦二次博弈公投,結果均為否決。
至於連江縣則在2012年7月7日公投同意在當地興建觀光賭場,同意票1795票、反對票1341票,正方得票率57%,自從2004年1月2日《公民投票法》通過實施以來,台灣已經進行6次全國性公民投票與4次地方性公民投票,馬祖博弈公投是唯一一次獲得通過的公投。
公民投票本意在保障國民直接民權,彌補代議政治之不足,台灣號稱是東亞第一個實施公民投票的國家,然而,通過設立賭場的連江縣,與不同意設置觀光賭場的澎湖縣,就結果來說並沒有兩樣。
此刻,離馬祖通過博弈公投已超過4年,但馬祖絲毫沒有任何興建觀光賭場的跡象,主要原因是執政黨與在野黨對離島觀光賭場的立場南轅北轍,國民黨執政時在《離島建設條例》中增訂「博弈條款」,但民進黨並不同意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0之2條規定,制訂「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專法。
這次澎湖進行博弈公投前後,執政黨內諸要角,從蔡英文總統以降紛紛表達堅定反賭立場,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甚至指出,民進黨不支持觀光賭場,不會制定《離島觀光賭場管理條例》,澎湖公投過了也沒有用,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表示:公投通過與否都只是表示意願,沒有實質拘束力。
至此,敲鑼打鼓、宣稱要尊重離島住民意見的觀光賭場公投,無論法制面或執行面都已證實是假的,就這個角度來說,澎湖否決了博弈公投其實反而避免陷入進退維谷的難堪,因為就算通過了也只是喊爽而已,完全沒有實質意義。
事實上,離島地區居民對是否興建觀光賭場,原本就有不同意見,贊成的人認為一旦設置賭場必然可以帶動觀光產業鏈,反對者則認為觀光賭場的負面影響是離島難以承受的,正反意見針鋒相對、毫無交集可言。
然而,從政府部門相關人員的談話,以及馬祖通過博弈公投以來的相關作為,無論是否同意在離島設置觀光賭場,基本上也已經是個假議題。
觀光賭場究竟能否振興離島經濟,原本是個可以深入對話、充分討論的重大公共政策,但對關心家鄉建設與發展的離島居民來說,最悲哀的莫過於就算通過也無濟於事,所謂尊重公投結果只是政客唬弄人民的話術,離島居民還是想想要怎樣發展經濟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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