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政府還記得網路創新、共享經濟嗎? -從Uber與小黃之爭談起

文/楊萬里

是優步?還是汙步?Uber與小黃之爭持續延燒中。

一方面,計程車業者發動小黃司機包圍立法院、路過行政院,抨擊「政府已死」、「法律已死」,要求政府立即對非法Uber祭出限期撤資的處分,否則計程車業將會繼續抗爭。


另一方面,在台灣進入第四年的Uber也展開連署,訴求讓Uber留在台灣,不到一天就有4萬人參加,到8月23日上午十點,連署人數已接近8萬人。

不少人批評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不斷出現政策髮夾灣,也有人舉華航罷工、國道收費員抗爭為例,認為只要集結抗爭,政府就會讓步,不過,Uber與小黃之爭恐怕不易善了。

從行政院長林全的發言,不難看出民進黨政府的左右為難,加上Uber與小黃之間完全各說各話,雙方又各有支持者,本案如何妥善處理,確實考驗新政府執政能力。

對小黃來說,Uber不是汽車運輸業卻實際從事載客服務,根本就是違法營業的白牌計程車,Uber上路不僅違法、侵害合法職業駕駛人權益,而且乘客安全也無法得到保障,政府應依法執行公權力,積極取締、加重裁罰、甚至要求限期撤資,以保障合法業者權益與消費者安全。

Uber則強調,作為新創產業,Uber重視對社會的責任與義務,也依法在台納稅,並持續與政府討論跨境稅制的改革,他們要求修法納管,讓Uber留在台灣,讓共享經濟新模式成為運輸法規管理的核心價值。

目前看來,進退維谷的林全行政團隊也只能說說審慎研議的話,希望能提出兼顧雙方的合理解決方案,問題在於,重罰解決了什麼問題?開罰近三年,累積740件罰單,逾6千4百萬元罰金,還是沒有趕跑Uber。

看得很清楚,依台灣目前法規,Uber經營模式確實遊走法律邊緣,但光是處罰並不會解決問題,Uber能持續瓜分小黃市佔率,關鍵在於確實得到不少消費者青睞,無論是其低於計程車的收費,或被不少消費者認為比較「顧客導向」的服務品質。

 無可諱言,Uber的經營模式違反台灣現行法規,但違法的背後,是否也代表舊有的管制難以滿足新的消費需求?對政府主事者來說,選擇官僚體系朗朗上口的「依法行政」,是最簡單不過的事,相較之下,願意務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當然費事許多。

我不知道台灣Uber發動「創新的躍進 需要您的一臂之力」連署時,是否參考蔡英文大選時的經濟政策,因為Uber揭櫫的「科技創新」與「共享經濟」,其實正是小英總統主張的網路新經濟核心內涵。

去年底,在被媒體問到如何推動網路新經濟時,小英曾經提出以下主張:

網路創新創業家繁榮在地經濟、創造就業機會、實現台灣未來產業的共同平台。隨著全球資通訊科技浪潮帶來的智慧生活科技、物聯網、以及大數據應用興起,以及我國產業所面對的嚴峻競爭,對於國家未來網路的發展與運用,我們必需更予以重視。

我們必須承認過去台灣在迎接以網路為基礎的創新體系上,腳步仍不夠快,因而導致我國產業抗衡競爭的體質不足。

能否讓寬頻網路與創新體系的果實與在地經濟發展、民眾生活福祉深度聯結,才是未來政府相關政策應該關注的指標。

面對以網路為基礎的共享經濟平台興起,以及物聯網應用的風起雲湧,台灣實有高度急迫性重新形塑當前的國家創新體系不論從創新的來源、發展、及其應用,我們都有必要調整目前的運作方向。

在眾聲紛擾的台灣,從不同角度看Uber與小黃之爭,難免會有不同解讀,但如果依小英的網路新經濟主張,Uber與小黃之爭該如何善後,應該是很清楚的事,比較讓人好奇的是,難道林全內閣沒看過小英的網路新經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