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的牛肉

對一個國家來說,人民住的權益是該基本被照顧的,不過,社會住宅表面上雖然提供的是空間,可實質上卻是考驗管理能力與制度規劃。
對一個國家來說,人民住的權益是該基本被照顧的,不過,社會住宅表面上雖然提供的是空間,可實質上卻是考驗管理能力與制度規劃。

【on.cc東網 作者:徐佳馨 房產評論家】

日前有幸去受邀參加了一個公部門論壇,討論年輕人的居住問題與社會住宅的規劃。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從歷史中發現了幾個相當有意思的事情,或許能給各方把社會住宅的焦點從數量之外,還可以拉出其他思考。

讀點書後才發現,年輕人買不起房子並非當代才有,社會住宅也不是個得到外國取經的事,早在商業繁盛的宋代,住屋就是大問題。宋代房價所得比之高,超乎現代人想像,舉個例子來說,蘇東坡的弟弟蘇轍晚年在開封買過一所普通住宅,花了9400貫銅錢,9400貫銅錢的概念,根據《宋會要輯稿》食貨64之16記載,宋太祖時國營紡織廠"綾錦院"的熟練女工每人每月能領兩貫銅錢。換言之,讓綾錦院的熟練女工在開封買一所普通住宅,得不吃不喝攢錢將近400年!

會有房價過高的問題,古代和現在我們看到的差不多,供給與需求仍是關鍵,宋朝鼎盛時期,首府開封的人口已過150萬,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因為規定不能在首府建房,日益增加的人口數量,加上宋金交戰以及天災等原因導致的大量難民南遷,讓開封附近城市住宅供給不足,讓宋代富豪有錢就囤房,也讓房價居高不下,有鑒於此,政府還設了「店宅務」的公部門,經營公租屋,目的有三:一是分割房屋租賃市場的利潤,以增加財政收入。二是將公租屋的租金設為專項基金,用於維持當地的公益事業。三是為城市的中低收入者提供基本住房。相對於私人放租的高檔房屋,「店宅務」的房租比較低廉,天禧元年開封府一間公租屋,每月租金約為500文;到了天聖三年,在物價略有上漲的情況下,租金反而降為每間每月430文。當時一名擺攤做小買賣的城市底層人,月收入約有3000文,每月四五百文錢的房租,約占收入的六分之一,在商業活動頻密的宋朝,底層求生活還是負擔得起的,只是「有土斯有財」的心理門檻跨不跨得過去罷了。

相較之下,現在吵吵嚷嚷到底要興建多少社會宅,似乎顯得今不如古。追逐數量的下場,可想而知的是,為了兌現支票,遲早得便宜行事,將社會宅蓋在山高水遠,鳥不生蛋的地方,到時人沒來,反而讓區域更形荒涼,最後若非廢棄,就是便宜出清,讓區域更雪上加霜,何苦來哉?

確實,對一個國家來說,人民住的權益是該基本被照顧的,不過,社會住宅表面上雖然提供的是空間,可實質上卻是考驗管理能力與制度規劃,若只是一直討論數量,興建出大量沒人用的蚊子社會宅,不也是種資源浪費?

端出牛肉並非難事,能讓這端出的牛肉香氣逼人且汁多味美,就考驗師傅的火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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