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日本CEEG井取熱成功 台日印尼地熱發電可大發展
在日本京都大學的網站上面,我們看到11月10日發布的一個消息 (Successful demonstration of the world's first New Geothermal Power System carried out in Kokonoe, Oita Prefecture)。這個消息是報導日本京都大學工學院 Takehiko Yokomine 教授,與日本新能源公司 (J-NEC,Japan New Energy Corporation) 合作,10月21日在九州大分縣成功測試了深達1450公尺的地熱井的單管取熱技術的消息。 內容摘要如下: 「使用地表水源注入系統中並循環使用,而非使用地下溫泉水,能夠解決結垢問題和免於設置回注井,上述兩個問題一直是過往地熱能源發電上的困擾。閉迴路循環系統的中心是一個雙管式熱交換器,埋入地下深度1450公尺。水從地表注入外管後通過地熱加熱達到高溫,再由內管抽取高溫液態水,一旦液態水再次循環至地表將因解壓而轉變成蒸汽,即能推動蒸氣渦輪機並發電。」 日本CEEG井試驗成功 台灣環評卡住CEEG利澤地熱電廠開發案 看了這個消息,我心中五味雜陳。一則以喜、一則以怨、一則以憂。喜的是日本京都大學這一次的實驗,證實了我在台灣已經推動4年的深層地熱技術可行。CEEG同軸套管單管取熱,且只取熱不取水的深層地熱發電的技術、有了一個國際成功的案例了。當然這個案例,還只是試驗電廠階段,並非商轉地熱電廠。 怨的是我在台灣推動CEEG技術卻孤立無援、經費短缺、龜速、寸步難移,使得台灣在國際競爭中落後,不然此次登上國際新聞、全世界第一個將CEEG井取熱試驗成功的、會是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而非日本J-NEC。憂的是即使日本J-NEC測試成功,保守的台灣NEP2計畫主持人及執行長,會改變原先反對CEEG的立場,變為支持並一起推動,使台灣早日有GW級的深層地熱電廠,以避免核電復辟嗎? 我在2015年1月,向能源局送出「利澤地熱電廠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説明書,啟動環評審查程序至今已快兩年。此案規劃在宜蘭縣利澤工業區、興建101MW的深層地熱電廠,所用的科技、就是這個CEEG井、取熱不取水的深層地熱發電技術。其實這技術只是一些現有技術的整合及觀念上的改進。在台灣,只要努力去開發、是可以做到的。因為中油公司在三十年前就已經在台灣打了80囗深達5000公尺的油氣井。CEEG井用的定向井的技術、中油公司在二十年前替日本九州八丁原地熱電廠打定向井時就擁有了,而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也已經開發出CEEG井內管的取熱不取水的技術。 我們原先的規劃是要挖十口CEEG井,先向下挖5公里深、然後再向東轉向接近90度、在太平洋海底再挖10公里遠,被環評委員批評說台灣的技術辦不到。最後修改成向下先挖2.5公里深,然後轉向東邊太平洋方向,轉了18度再挖約5公里遠,總共要挖長達6至8公里的地熱井,並在井內放置CEEG內管、取熱不取水發101MW的電力。在一階環評審查的過程裡面,專案小組審查會主席是經濟背景的廖惠珠教授。她搶當專案小組主席,說是因為曾經當過中油董事。擁核立場的廖惠珠主席在一階環評的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會、兩次專家會議、兩次環評大會上面,用盡各種節外生枝的方法,來阻擋這個CEEG深層地熱環評案的通過。 另外有部份環評委員則堅持說CEEG技術沒有國際成功的案例,所以環評不應該通過。其實這些都越逾了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範圍,因為環評主要是針對開發行為有沒有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做評估。至於打那麼深的地熱井現有技術是否可行則不用管。開發公司用CEEG新技術是不是會賺錢,更是投資開發者要自己去評估的事。 NEP2主導者只重EGS 忽視CEEG技術 另外我想討論的事情,是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 (NEP2) 地熱主軸、應該發展那一種深層地熱的取熱技術,以及目前NEP2執行長楊鏡堂教授對於深層地熱的一些看法。楊教授認為CEEG無國際成功案例,因此台灣要自已開發不可能成功。 過去這一年多來,我寫了許多篇有關台灣發展地熱應該怎麼辦的文章。大部份發表在《民報》上面。其中直接跟CEEG技術有關的有幾篇。包括在2016年初 (2月10月) 的〈幾種深層地熱發電方法的比較〉。另外一篇 (5月13日),〈切勿錯失台灣超歐趕美的機會〉。以及最近的兩篇,有一篇是提到政府應該要用刪掉台電核四封存計劃預算所省下來的10億元,在核一廠直接挖5公里深井取熱發電 ( 10 月14日台灣英文周刊,600MW地熱目標政府豈可未戰先降 )。另外一篇,則建議宜蘭縣政府乾脆在龜山島直接挖井、取熱發電(10月28日,龜山地熱 綠色宜蘭)。當然我們提議的這些計劃、所要挖的這些地熱井、是指挖CEEG井,也就是說這一次日本京都大學在九州大分縣挖的那一種井。為什麼會去說龜山島和核一廠、核二廠挖井呢?因為龜山島以及核一廠核二廠所在地的大屯山都是火山。在火山地區、只要往下挖得夠深、例如說3公里5公里,一定會有高溫熱源。那麼也就不會碰到找不到熱源、井底溫度過低無法發電的事情。 目前三星的地熱井、研究經費不談,單單挖井經費已經用了兩億元。而挖井的成果是,第一口井2280公尺、井底68度C。目前我們得到的消息是,第二口井已挖到2000公尺,井底是大約85度C左右,這些都是無法發電的溫度。當然如果要做溫泉旅館,那麼還勉強可以使用。所以我多次為文批評NEP2、原先計畫說要在2016年完成1MW的深層地熱示範性電廠根本是一場騙局,事實是用了國家5.4億元,只完成了在三星地區探測溫泉的目的。在〈錯誤決策比抄襲可怕〉文章 (1月19日) 中我指出最主要的問題出在於NEP1的兩個結論。一個是淺層地熱科技成熟,由能源局主導就可以快速發展。另外一個結論就是,科技部應發展EGS深層地熱的技術。已經過了三年了,目前已證明NEP1這兩個判斷都完全錯誤。科技部發展EGS(加強型地熱系統)的技術毫無成果,能源局推動淺層地熱的成果到目前為止也是零。因為能源局最主要想依靠宜蘭清水地熱BOT案。而宜蘭縣政府在沒有地熱專業人才的情況之下,清水地熱BOT案搞了八年,到目前連一度商轉的電力都發不出來。 清水地熱BOT案 球員兼裁判 應重審 清水地熱BOT案第一次無投標者流標、第二次無投標者流標、第三次一家廠商投標葛瑪蘭清水公司得標,但是3年之後連環評都沒有送件、被縣府解約。目前正在第四次標案的階段,也就是說今年8月22日收件、11月4日審查的這一次BOT案,11月7日卻宣佈審查結果,由發電量最小、時程最慢(2023年達3MW)的台汽電公司得標。而其審標委員,卻有台電公司電力綜合研究所的楊金石副所長,因而被批評為球員兼裁判,蓄意護航台汽電公司。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也已經正式發文向縣政府提出「異議」,要求重組審查會再審查。即便是我們「異議」沒有成功,我們也會向中央政府提出「訴願」。因為這個台灣第一個地熱電廠BOT案,對於台灣地熱發電的發展前景影響太大了。依照目前台汽電提出的方案,在明年7月簽約,3年以後也就是說2020年時,只做到1MW。而且6年以後,即2023年時也只做到3MW。那麼、蔡英文總統所提的2025年地熱發電600MW的政策目標,又要如何達成呢? 以地熱發電 阻擋核電復辟 我們之所以那麼在意,要快速突破地熱發電量是零的大鴨蛋,最主要是因為地熱發電是再生能源中容量因數最高,最能當作基載的發電方式。而且台灣的地熱蘊藏量非常豐富,只要取熱方法正確,就可以快速發展。而我個人在2012年開始、就在台灣各處演講,提倡台灣若能使用CEEG的技術,那麼有可能在2035年時,達到地熱發電20GW的發電容量,也就是說全台灣總發電量的三分之二。另外的三分之一,若能從黑潮發電來,那麼台灣2035年時就可以電力自主了。現況發展令我們非常擔心、例如11月16日出刊的《鏡週刊》報導說行政院林全院長最近受訪時說、如果明年夏天電力不足,可能重啟核一核二。而資深媒體人黃創夏11月18日也在《今日新聞》上寫了一篇「蔡英文 總有一天會重啟核四」的文章。這是我們深深憂心的。 以地熱發電技術及設備 帶動新南向政策 11月17日李登輝前總統接受日媒《產經新聞》專訪時表示,蔡英文總統沒有決斷力,缺乏勇氣改革;李前總統指出「蔡英文要推動的新南向政策,不知道到底要做甚麼」,「台灣能給東南亞國家甚麼?如果甚麼都無法給對方,說再多話也很難有成果」。在此我們要提出一個以地熱發電技術及設備帶動新南向政策的構想,這是以印尼的能源需求為基礎的構想。 印尼是世界最大群島國家,全國共有17,508個大小島嶼,其中約6,000島嶼有人居住,陸地總面積約192萬平方公里,為台灣面積之52倍,居世界第13位。印尼是「亞太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 (RCEP)」最主要的國家,也表態要加入美國歐巴馬總統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TPP)」。如今美國新總統川普不加入TPP,而日本安倍總理已表態主導TPP,將是台灣順利加入RCEP及TPP的好機會。印尼是世界上地熱蘊藏量最豐富的國家,而日本是第三豐富的國家,且兩國至今都還極低度開發,印尼是1300 MW、日本是550 MW。全世界70%的50MW級大型地熱發電機組為日本製造、ORC雙循環小型機組為美國公司製造、但發電量只有3%。目前中國正以國家資本之力要進入ORC雙循環小型機組市場,而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正與日本九州大分縣的渦輪葉片公司發展「美國理論、日本設計、台灣製造」的全流式渦輪發電機組與ORC機組競爭。若再加上CEEG取熱技術,我們與日本公司合作開發的分散式地熱發電系統、可提供印尼眾多島嶼電力供應所需的技術與設備。我們希望政府提供資金來協助搶攻印尼的電力市場,當然以我們自己的力量慢慢走也是可能,只是速度與規模都會小很多,也怕會錯失良機。 專欄、專文等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