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通過「網路中立」原則 禁止頻寬分級收費

美國FCC通過「網路中立」原則 禁止頻寬分級收費

美國FCC(聯邦傳播委員會)26日以3票贊成、2票反對,正式通過指標性的「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規定,在這項原則確立後,未來將不准網路服務供應商將流量區分為快、慢車道,也就是網路服務供應商將不能因為某些客戶付費較高而給予較快的頻寬速率,這項新規定也確立了網際網路在美國將被視為公共事業,不得透過任何方式而對使用者有所歧視。 所謂「網路中立」指的是將網路服務與公共水電能源服務同樣視為公共事業,支持一方認為網路服務不該讓廠商獨佔或有內容過濾等現象發生。當這項條款通過後,執法機構就能確保網路內容不被服務商阻擋,也不再會出現付得起高價的人網路速度較快、付不起的只能用慢速網路的情況。 這項討論已經有十年之久,一年多以來,包括反對該中立原則的第四台、電信業以及鼓吹網路中立的人士(包括網路新創公司),雙方一直有激烈辯論。期間,FCC 總計收到的相關評論數量創下歷史新高紀錄,而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於去年11月也致電要求FCC制定最為嚴格的規定,直到本月初,FCC 主席 Tom Wheeler 終於正式表示支持立場,26日最終以3比2票數通過該原則。 這項原則通過後將設下網路流量皆平等的新標準,禁止網路電信公司阻斷或減緩網路流量,也不能要求使用者支付額外費用換取更快的飆網服務,新規範也適用於無線網路,同時也確立美國網際網路的「公共性」。 支持該原則的陣營認為,新規定讓網路使用者可以恣意漫遊網路,也可避免任何扼殺言論的舉措。但批評者則抱怨,這會讓政府掌握太多控制權,甚至美國電信業指標AT&T先前便已經對外放話,若FCC通過立法,他們將對此提出法律訴訟。事實上,這項原則確立後,勢必將造成網路服務供應商經營模式的新挑戰與大改變。 不過,FCC主席惠勒(Tom Wheeler)強調,這項原則將帶來自由和開放的網路,寬頻服務供應商不能是哪些資源可放上網的「守門員」。惠勒在表決前也說:「網路是實現言論自由的最後工具。網路太重要了,以致不能讓寬頻供應商制定規則。」另一委員柯里本(Mignon Clyburn)說,這項措施將讓「口袋深和口袋空空的民眾,擁有同等成功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