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B 提制定全球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一分鐘看懂一份說明兩份指引
協調跨國金融監管、制定並執行全球金融標準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於昨在官網上發布一份公開說明和兩份指引,旨在向 G20 呼籲,在基於「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的前提下,制定一份全球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並確保加密資產活動和穩定幣受到一致、全面、與其帶來風險相稱的監管,以及負責任的創新。
該框架由兩份不同的指引組成,一是對加密資產活動和市場的監管、監督和監察提出高層次建議,二是修訂了關於全球穩定幣相關安排的監管、監督和監察的高層次建議。
CBDC 不受框架規範?
根據公開說明,考量到過去一年加密貨幣市場暴雷事件帶來的教訓,以及 FSB 在公開諮詢期收到的回饋,這份擬議中的框架並沒有全面涵蓋與加密資產活動相關的所有特定風險類別,像是央行數位貨幣(CBDC)就不受這些建議的約束。
此外,FSB 和金融業標準制定機構(SSB)一同制定了 2023 年及以後的共同工作計劃,未來將根據各自的任務,繼續協調工作,以促進制定一個全面和連貫的全球監管框架,包括透過 SSB 提供更精細的指導、監測和提出公開報告。
針對加密資產活動和市場的監管機制
FSB 表示,其一直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國際清算銀行支付暨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密切合作,以確保正在進行的加密資產活動和市場的監測和監管工作,得到協調和相互支援。
除了要求加密資產平台必須將客戶的數位資產,與自己的資金分開,並確保職能分離以避免利益衝突外,FSB 並對監管當局提出 9 項建議,包括:
善用監管權力和工具。
建立基於「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監管框架。
跨境合作、協調和資訊共享。
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建立治理框架。
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風險管理。
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資料收集、記錄和報告。
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向使用者和相關利益攸關方,披露治理框架、營運、風險、財務狀況等。
解決互聯和相互依存引起的金融穩定風險。
全面監管具有多種功能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針對全球穩定幣相關安排的監管機制
針對全球穩定幣相關安排(GSC arrangements),FSB 強調,任何穩定幣發行人都應該擁有一個或多個可識別和負責任的法律實體或個人,即「治理機構」。 此外,發行人必須以 1:1 的最低比例持有儲備資產,除非發行人「必須遵守與 BCBS 標準相當的嚴謹要求與保護措施」,FSB 並對監管當局提出 10 項建議,包括:
當局應擁有並利用適當的監管權力和工具。
應全面監督 GSC 相關活動和功能。
跨境合作、協調和資訊共享。
要求 GSC 制定並披露治理結構和分權管理。
要求 GSC 安排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有效應對重大風險,包括保護網路安全、洗錢防制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AML/CFT)解決方案等。
要求 GSC,進行資料收集、儲存、保護和報告。
要求 GSC 設有適當的回復和應變計劃。
要求 GSC 發行人向使用者和相關利益攸關方,披露治理框架、營運、風險、財務狀況等。
要求 GSC 遵守贖回、穩定和審慎要求。
要求 GSC 在開始營運之前,遵守監管、監督和監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