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涉詐將祭三振條款 民眾申辦電信服務須先識別是否為「高風險用戶」

NCC周三審議通過《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草案。資料照
NCC周三審議通過《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草案。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日(10/16)審議通過《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草案,將要求電信事業在提供電信服務時,須透過指定資料庫進行查核,門號持有人3年內遭通報停話達3次者,即列管為高風險用戶,3年內只能申辦1個門號,藉此減少人頭門號申辦情形,降低詐騙危害。

因應「打詐條例」今年7月31日公布實施,為避免電信服務被利用從事詐欺犯罪或落入他人不法使用,依打詐條例第19條,以資料庫輔助進行用戶身分核對。另依打詐條例第19條第2項規定,前述資料庫包括「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系統」、「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統資料庫」及「移民署資料庫」等,透過更完善的核對用戶身分機制,以確保資料正確性、降低偽冒風險。

NCC同步提供目前受理申辦電信服務的正確流程。不管是本國籍人士或非本國籍人士,皆須落實KYC用戶身分出示雙證件查核。若為本國籍人士,則需進入戶政系統查詢身分證領補換資料庫;非本國籍人士則須查詢移民署資料庫。最後,再進入165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統資料庫查詢是否為高風險用戶,若符合才能申辦電信服務;不符則限制或拒絕受理申辦。

NCC公布受理申辦電信服務的正確流程。
NCC公布受理申辦電信服務的正確流程。

若被165防詐聯合風險系統資料庫識別為高風險用戶者,門號持有人3年內遭通報停話達3次者,即列管為高風險用戶3年,3年內只能申辦1個門號,包括其他電信事業在內。

高風險用戶須列管3年,3年期間只能申辦1個門號。
高風險用戶須列管3年,3年期間只能申辦1個門號。

NCC補充,國內電信業已在使用「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系統」,中華電信於10月初完成介接「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統資料庫」及「移民署資料庫」,其他兩家業者也預計在10月底前完成介接,且針對出入境國際漫遊服務進行小範圍PoC概念驗證機制,依法落實用戶身分查核。

NCC主秘兼發言人黃文哲表示,由於國內移工人數眾多,之後也會進行外籍人士持有預付卡的全面回溯作業,要求電信業者排定查詢順序及期程給NCC審查。截至今年8月止,外籍人士向3家電信申辦預付卡總數約221萬餘門號。

NCC指出,此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14天法規預告作業,廣徵各界意見;最快約在11月中下旬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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