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正式成立「網傳處」 最快下周公告「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3日)拍板,將任務編組「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正式轉為「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掌管的業務則著重在維持網路秩序,包括網路內容的必要屏蔽、分級與治理。至於是否要制定「數位中介法」,則須待網傳處成立後再行討論,同時最快下周就會公布「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

NCC委員會3日修訂NCC處務規程,將去年4月依據任務編組成立的網傳辦公室,正式轉為「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現行由各單位支援的29名人力,也預計提升到40人;掌管業務則從現行的綜合業務科、公私協力科、權益促進科,增列營運治理科及跨域(跨領域或跨國)事務科。不過相關修正案仍需報到行政院核定,因此仍有些變數。

NCC主任秘書黃文哲指出,網傳辦成為網傳處之後,有助維護網路秩序、網路言論自由以及網路違規案件的處置,但並非取代現行由5個機關捐助成立的iWIN,而是著重在網路內容的必要屏蔽、治理與分級,以維持網路秩序。他說:『(原音)怎麼樣去對於內容做必要的遮蔽、或是分級管理以及違規的處理,這是將來由網傳處這邊,再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共同來討論,透過這些自律、他律、法律的方式,逐一地來促使這個網際網路使用的秩序得以維持。那下個禮拜,我們會就那個「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提出來討論,那委員會假設有共識的話,也許我們下個禮拜就會把「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來公告,那透過這個白皮書,大家就可以理解這個單位,以及這個單位未來要推展的事情。』

黃文哲也說明,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如教育部、家長團體、兒少團體、網路使用者甚至少年、青少年都可能含括在內。至於未來是否要制定「數位中介法」,則須待網傳處成立後,再來看看實務上有沒有必要制訂,並且將凝聚共識、交由下一屆的NCC委員會來討論。

只是NCC委員有4人即將於7月底卸任,但立法院迄今仍未排審前內閣提名的4位新任委員人選,萬一屆時NCC只剩3名委員在任,該如何運作?對此,黃文哲僅表示,他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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